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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小组邀本澳社团考察竹银水源系统

特区政府「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今(6)日组织竹银水源系统工程考察团,邀请了本澳约四十名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团体代表前往珠海了解竹银水库及竹洲头泵站等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藉此推广饮水思源的美德和加强社会的节水意识。
小组组长黄穗文表示,竹银水源系统工程是保障本澳供水安全的关键项目,工程峻工后能基本保障本澳至2020年的供水安全。然而,虽然本澳的供水安全在中央政府和广东省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保障,社会各界仍需饮水思源,因此邀请了本澳社会各界代表一同到竹银水库考察,藉此让社会各界知道本澳的淡水来之不易,进一步加强社会的节水意识。
广东省水利厅供水总局局长周德蛟表示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已接近尾声,并感谢澳门特区对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的大力支持。系统之一的竹州头泵站已於去年12月20日通水,而现时竹银水库已初步具备蓄水条件,争取於四月上旬试蓄水。
黄穗文指出澳门特区与广东省已於2009年签定了《粤澳供水协议》,根据协议内容,5月份供澳原水价格将会由现时每立方米1.64元人民币,调升至2.07元人民币。但她强调现时本澳居民的用水价格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关於未来的水价调整,黄穗文表示政府未来会从多方面作出考量,包括供澳原水的价格、本澳的整体的用水量、人民币兑换率、本地消费物价指数,以及供水成本变化等因素。
竹银水源系统工程是粤澳合作的重点项目之一,粤澳双方未来将会按照《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共同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项目的建设,探索珠澳供水与珠海、中山、江门城市供水水源一体化的衔接,研究对澳供水管道从横琴方向直接进入澳门路氹城区的可行性,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科技基金访问五机构及举办科研科普座谈会

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一行20人於2月23日、3月3及4日及分别访问了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澳门理工学院、圣若瑟大学、澳门大学及澳门科技大学,分别受到四所院校及慈善会的领导、教授、讲师、医护人员与科研人员的热情接待。同时,於3月3日分别举行了两场科研与科普座谈会,本澳超过40家科技社团和80家中、小学共约140名代表出席了有关活动。 在访问期间举行的座谈会及科研与科普座谈会,科技基金的代表介绍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包括∶2010年度科研项目与科普项目资助情况、本澳科学技术奖励规章制定的进展及推动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情况。 科技基金行政委员会唐志坚主席、郑冠伟委员及陈允熙委员分别在各座谈会上发表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各受访单位长期以来为澳门科技发展所做的贡献;并表示经过科技界一段时间以来的努力,澳门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及科技普及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是两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澳门成立,极大地丰富了澳门城市品牌的内涵,标志着澳门的科技发展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对澳门的经济和教育也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此外,他们在发言中也强调特区政府很重视对科技的投入,澳门《科学技术奖励规章》即将颁布,这一举措将使澳门的科技政策更加完善,可以营造更好的科研环境。他们亦提出科技基金非常重视科研人员的需要及意见,将根据科研工作者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期望能为本澳各院校、科研机构研究能力的提升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也为他们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协助。 项目顾问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也分享了各自在项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各机构的科研人员要选好研究方向,不断的凝炼研究目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提高研究质量,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一些优势的研究方向。另一方面,在研究中也要多思考将其成果应用在不同的行业中,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在各座谈会上,与会者都踊跃发言,提出有益的意见及建议,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科技奖励制度的实施、科研人才的培养及对重点研究领域的资助等,涉及的层面非常广泛,充份反映出他们对开展科技研究的热情以及对澳门科技事务的关注。对於发言者的问题与建议,科技基金负责人也一一作出解答或说明,气氛热烈。 科技基金行政委员会郑冠伟委员、陈允熙委员,项目顾问委员会刘炯朗院士、韩英铎院士、周礼杲教授、丘竹博士、邓炳初博士,以及科技基金的部份工作人员参与了是次活动。


交通事务局吁车主尽快缴纳行车税免过期罚款

2011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徵收期至3月31日,至今仍有逾9万部车辆尚未缴纳行车税。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尽快缴纳行车税,以免因延误而被徵收过期罚款;同时又提醒车主,行车税电子缴费服务期至3月31日中午12时。 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交通事务局於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本澳逾19万部汽车、轻型电单车、重型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徽收2011年度的车辆使用牌照税;截至3月3日,除94,339部车辆缴纳了行车税,96,545部车辆倘未缴纳。 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逾期缴纳行车税,不仅要额外徵收延迟利息及等於欠税金额百分之三的款项,且须缴付相等於税款双倍的罚款;倘在60天缴税补充期过后仍未缴纳上述款项,一旦查获车辆在公共街道行驶或停泊,有关资料将送交财政局进行强制徵收。不缴纳税款而继续使用及享用车辆者,须徵收相当於欠税金额三倍的罚款。而车主在缴纳行车税前应先了解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若有,必须先缴交有关罚款后才可缴纳行车税。 交通事务局最后提醒车主宜把握时间,尽早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指定银行及邮政局6个办公地点缴交,以免过期被徵收罚款。此外,车主亦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完成手续后,如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税圈,请注意其截止服务时间为3月24日晚上11时,如选择自取方式领取税圈,其截止服务时间则为3月31日中午12时,详细办法可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在北京签署

在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等领导人见证下,行政长官崔世安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今(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行政长官崔世安在仪式上致辞表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编制与签署,充分展示了「一国两制」 方针的正确性和强大生命力,体现了国家对粤澳合作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反映了粤澳共同推进两地更紧密合作的共同愿望和努力不懈。 行政长官表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弘扬科学发展、「先行先试」 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有力推动粤澳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协议提出产业协同发展、共同开发横琴、研究共享社会公共服务等一系列紧密合作的举措,为两地共同打造世界级的新经济区域和优质生活圈,为澳门特区建设成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经济适度多元化步伐、促进特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为广大澳门居民的就业、学习和生活,以及澳门企业的提升发展创造了崭新的机遇。 他表示,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精神已纳入「十二五」规划之内。澳门特区政府有信心、有决心,积极配合「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全力确保「框架协议」 的落实。同时,特区政府亦将大力推动相关领域以及广大市民及时把握发展机遇。为此,特区政府在尽快与广东省共同完善落实机制以外,还决定成立跨部门的工作小组,推动「框架协议」的有效落实。 他并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对中央政府以及各部委的大力支持,对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致辞时说,「框架协议」的签署,是粤澳两地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携手推进更紧密合作的重大举措,标志着粤澳合作迈入新的历史阶段。不仅对推进粤澳更紧密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和广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於丰富发展「一国两制」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出席仪式的还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何厚铧、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中联办主任白志健、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唐豪等。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文本及相关资料已上载至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口网站(www.gov.mo)──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专题网页。


新桥公众参与街巷空间改造系列研究 合力设计整治方案供规划部门作参考

为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建设,体现「由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土地工务运输局继续委托新桥坊众互助会牵头、与民间的规划师合作开展社区规划,对新桥区内的永联台/华园新街、墨山街(西段)、厚望街(南段)、施利化街、何光来巷及道咩卑利士里/围等街巷,通过实地勘查、问卷调查、工作坊及公开展览等多元讨论的形式,就公共空间、街道美化、绿化、步行环境等方面收集居民意见,并提出了多项符合社区诉求的整治建议方案,从而优化旧区环境,有关研究报告已提交有关部门作日后规划的参考。 “新桥公众参与街巷空间改造系列研究计划2010”於2010年7月至11月期间进行,研究团队透过实地勘查及入户普查形式的问卷调查,掌握空间环境布局及居民诉求后,再按实际情况,以“想创坊”、资料简报及展览等形式举办工作坊,从中以规划角度出发,协助区内居民设计初步建议方案,并於12月月中进行公开展览,介绍每组街巷公共空间的建议方案,收集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 综合问卷调查结果,永联台/华园新街、施利化街、何光来巷、道咩卑利士里/围的居民对其街巷公共空间的整体满意度为一般,而厚望街(南段)则处於中等偏高水平,主要关注车辆停泊位数量及配置、街道绿化、街道照明、步行环境及卫生情况等议题。在考虑研究范围内外具体情况、居民意见回馈后,研究团队提出了多项改善建议,包括: 1. 永联台/华园新街:设置停泊分隔设施、永联台北侧适度拓宽行人道、华园新街停泊位由南侧移至北侧、并在北侧设置30厘米宽的石壆。
2. 墨山街(西段):保留墨山街北段的行车道、加强街巷绿化、栽种树木及划设花圃、调整电单车停泊区。
3. 厚望街(南段):禁止停泊机动车辆、美化道路铺面、利用巷内公共设施的空间进行绿化。
4. 施利化街:设置停泊分隔带、增设停车位、调整上落货区。
5. 何光来巷:划设适量停泊空间、在住宅入口设置停泊分隔带、划设上落货区、在林德远巷及白灰里划设行人专用区。
6. 道咩卑利士里/围:适度拓宽行人路及禁止停泊、增加步行空间及绿化设施。 研究团队认为,透过“新桥公众参与街巷空间改造系列研究计划2010”的「由下而上」规划模式,使参与的所在社区居民在过程中建立信任,并对空间环境取得共识,合力提出改善街道公共空间环境的规划方案,相信将有助促进所在社区居民更直接地参与社区事务,了解整体社区的需要及诉求。


「欧盟各国政府采购制度」研讨会

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之一的“欧盟各国政府采购制度”研讨会,将於3月7日至11日18:00时至21:00,假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五楼莲花厅举行。 研讨会以英语进行,由荷兰马斯特里赫特欧洲公共管理学院欧洲政策高级专家Rita Beuter小姐和英国庞特普里斯萨迪斯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Gareth Jones先生主讲。 是次研讨会由财政局主办,已有37名人员报名参加。研讨会将探讨的议题为: 1. 欧洲公共采购:概述
2. 公共部门第2004/18/EC号指令的原则和规则
3. 公共部门第2004/18/EC号指令
4. 电子采购:实际状况、
5. 欧洲的电子采购
6. 采购过程的实践
7. 欧洲公共采购的具体政策问题:可持续采购
8. 澳门采购的展望工作坊
9. 欧洲公共采购的国际问题
10. 欧洲公共采购的最新发展 是次研讨会是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以“巩固澳门的法律制度”并持续至2012年12月。 合作项目的总体协调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负责,主办活动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不同部门,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法务局、经济局、财政局以及欧洲研究学会。


廉署侦破一宗私营部门贿赂案件

廉政公署经过侦查及搜证后,於3月3日采取行动,将一名涉嫌触犯私营部门贿赂法律的男子带返公署调查。 证据显示,案中嫌犯是香港居民,受雇於一间在本澳注册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该公司负责一本澳大型地盘的工程招标及管理工作。嫌犯在工作过程中获得各投标者的出价及顾问公司意见等属商业秘密的资料。 今年1月中,涉案男子相约其中一间投标公司的职员会面,期间,嫌犯将上述的商业秘密资料放於一信封内,向投标公司的职员表示该等资料对其公司下一阶段的投标工作有重要帮助,只要对方能给予工程总造价百份之1至2.5的金钱回报(估计约为澳门币100万至200万元),便将有关资料交予对方。 廉署在调查过程中得到嫌犯的受雇公司及被索贿公司的合作。行动中,廉署搜获该名男子所管有的上述秘密资料及其他相关物证。 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检察院即时向嫌犯采取强制措施。


北安出入境事务厅巴士站服务往返乘客

配合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务厅新大楼於日前启用,考虑到前往新大楼办理证件者众多,交通事务局已於大楼附近增设并启用“北安出入境事务厅”巴士站,同时亦督促巴士公司增加相关巴士路线班次,乘客除可搭乘直达路线外,亦可搭乘其他路线并以36及AP1路线接驳往返新大楼;而日内局方将按既定计划於“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装设巴士站候车亭,完善乘客候车环境。 为完善北安路网的交通设施配置,特别是方便公众前往新出入境事务厅大楼,交通事务局早前已於新出入境事务厅大楼附近增设巴士站,并已计划於该巴士站装设候车亭优化候车环境,有关工程将於日内进行。 现时途经该巴士站的路线有AP1、21、26及36路线,为疏导往返新出入境事务厅大楼的客流,交通事务局已督促巴士公司加开相关班次,同时乘客亦可利用36及AP1路线接驳往返新出入境事务厅大楼。 由澳门往氹仔方向的11、22、25X、28A及33路线,可於“新世纪酒店”站转乘36路线前往“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回程则可由“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搭乘36路线往“亚利雅架前地”站转乘22、25X、28A及33路线(11路线则步行往“氹仔花城”站转乘)返澳。 由澳门往氹仔方向的30、34及MT3路线,可於“海湾花园”站下车并往对面的“高励雅马路”站转乘36路线前往“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回程则可由“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搭乘36路线往“亚利雅架前地/泉悦”站下车并往附近的“氹仔花城”站转乘30、34及MT3路线返澳。 由路环及路氹城出行的乘客,可搭乘25及26A路线至“氹仔电讯”站下车,并在原站以36路线接驳往“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回程则由“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搭乘36路线至“伟龙/科技大学”站,步行往“连贯公路/ 新濠天地”站接驳25及26A路线返回。 由关闸开出并途经外港码头的AP1路线可直接前往“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回程亦可於“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搭乘返回关闸及外港码头;途经关闸及外港码头的澳门区路线,均可利用该两站转乘往返“北安出入境事务厅”站。 交通事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相关巴士站的客流情况,完善配套安排。公众如欲查询路线详情,可致电巴士公司或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


政府公布澳电提交的新口岸停电事故报告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已於2011年3月3日收到由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於2月24日发生在新口岸皇朝区的停电事故报告。现摘要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澳电的调查报告所述,事故发生在新口岸变电站的定期维修期间。事发时维修队正在进行定期维修的测试任务。按照测试程序,进行第一个开关动作时间测试时,要将Q51和Q53开关掣合上,而当完成第一个测试进行第二个母线切断开关测试时,必须先将之前合上的Q51和Q53打开。但在没有打开Q51和Q53下继续进行第二个测试,结果导致操作母线切断开关(Q01)的过程中,发生高压母线抢火,最终令全部66千伏高压线路的保护开关自动跳掣而令到变电站停电,显示操作上出现重大的人为疏忽。停电发生在当日上午11时08分,11点22分后完全恢复,停电时间由4分钟到最长时间14分钟。受停电影响的大厦共79座,7428个客户。 事故后经设备供应商的初步检查和评估,判断受影响的设备主要是编号为601的一个开关掣柜,有可能需要更换或修理其中的一些零件。因此,仍需要作全面的检查以确定。 在报告中,澳电分析事故的起因由四方面的差异造成:1)执行高压设备维修的方法;2)维修工作程序的步骤;3)防护警告标示程序;4) 维修队伍的责任及能力。 就此,澳电提出三点改善建议,分别为:1)重新检视决定维修频率的条件,减少维修风险;2) 重新检视维修测试程序表,加强重点任务的协调、更多控制措施及列出涉及的风险等;3) 重新检视防护警告标示程序,以确保按必须的安全程序要求执行工作,同时加强维修队伍的培训。 就以上事故报告,能源办表示,报告内容初步显示事故涉及操作上的重大人为疏忽,政府将会跟进研究按照专营合同的规定澳电需承担的责任。同时要求澳电就报告结果於一个月内提交详细的改善措施。


澳门消防局及镜湖护理学院合作开办之《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及安桃乐镇痛器使用课程》

由澳门消防局及镜湖护理学院合作开办之《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暨安桃乐镇痛器使用课程》,於本年3月4日下午,在镜湖护理学院举行了结业仪式,仪式由消防局消防总长 梁毓森及镜湖护理学院助理院长 邢志红担任主礼嘉宾,并颁发了奬状及结业证书。 课程之举办时间由3月2日至3日共两日,课程对象包括有首席消防员及消防员职级之队员,在镜湖护理学院导师的专业教导下,22位队员顺利完成课程及通过考核,即将成为消防局救护服务的新力量,服务广大市民。 课程内容主要是学习处理当伤病者心脏出现心室颤动或心室频脉时,使用去颤器有助停止心室颤动或心室频脉而使心脏回复正常跳动,从而提高伤病者的生存机会。另外,学员亦在课程中学习了如何利用安桃乐镇痛器减低伤病者的痛楚,达致抢救伤病者之目的。 出席是次仪式的除了消防局的部份官员外,还有镜湖护理学院的导师及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