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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政府正从多方着手加快推进青洲坊规划的落实执行
土地工务运输局会将对青洲坊内的多个霸地个案陆续启动清迁前的预审程序,倘占用人在限期内不将土地归还特区政府,政府会采取跨部门联合收地行动。待完成馀下木屋户的安置及地段内的霸地个案后,政府会加快青洲坊规划的落实执行,当中包括发展公屋、开辟新道路网,增加现代化的社会设施,冀能改善整个青洲以至西北区内居民的生活条件。
稳妥有序落实规划 致力改善区内环境
青洲坊地段现时剩馀1间有登记木屋(原登记为3间)未与政府达成安置共识,政府将继续积极与他们进行谈判,冀望当事人能从整体公众利益为依归,能如絶大部份的青洲坊木屋住户般与政府达成搬迁补偿的共识。
为促使青洲坊项目得以尽快落实执行,以达至政府当初改善青洲坊木屋住户居住环境的首要目的,已同时启动了其他工作,土地工务运输局会着手跟进该地段内的霸地个案,故会对多个已开立卷宗的霸地个案陆续启动清地前的预审程序,倘有关占用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将土地归还,政府会采取跨部门联合清迁行动,收回霸地。另一方面,政府亦加紧进行兴建一条贯通白朗古将军大马路的新道路之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在今年上半内动工。
多方着手抓紧进度 落实万九公屋目标
政府希望透过上述“两条腿走路”方式,抓紧追回被耽误的建设时间。为协助有居住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问题,政府积极、稳妥和有序地落实万九公屋的兴建目标,并透过公屋项目兴建,同时改善区内的社区服务设施和优化道路网,以同时提升区内整体居住环境。因此,政府在全面收回青洲坊土地后,会透过加快在青洲坊兴建公共房屋、建设超过5千平方米的广场、绿化步行公共休闲设施、卫生中心与公共停车场, 以及配合未来的发展所全面收回的地段,并启动已被搁置多年的新主干道路兴建工程。
位於青洲坊木屋地段上的新道路,将成为西北区新主干道之一,争取在今年底前竣工和通车,届时将贯通白朗古将军大马路作为主干道,连接台山和筷子基区。同时,藉此契机亦会对李宝椿街与鸭涌马路的路网进行整治建设,预计同样在今年底实行通车。此两项重要交通干道的建设,扩大区内整体路网承载力及通达性,提升居民出行的便捷性,优化社区设施,改善西北区生活环境,促进该区的全面发展。
综合考虑审慎规划,由点带面推动发展
为改善青洲坊木屋居民以至整个西北区的居住环境,澳葡政府於1989年将青洲坊地段1、2及3批给百利顺发展有限公司,并要求承批人必须清迁和安置所有地段内及其周边规划兴建公共道路之用地上的木屋户,须安置木屋户约1,450个。 鉴於腾空大面积的土地和安置千多个木屋户是一项复杂和难度较高的工作,难题众多。当年,承批人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磋商,以寻求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至1995年澳葡政府修改1989年的批地合约(如将原来22,700多平方米的批地面积缩减为16,400多平方米,并以地段4兴建公屋作为批地的部分溢价金),期间承批人与政府一直保持沟通联系,安置木屋住家团。
直至2008年,为回应社会诉求,增加公共房屋的供应量,同时在纵观澳门半岛的整个西北区,青洲坊是区内难得一幅地段完整而面积较为大的地段,土地集中,应急性快,除可配合万九公屋兴建较大数量的公屋项目外,亦可透过将地段1、2和3连同地段4的整合规划,充分利用青洲坊地段的优势,将社区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新道路网络、以至绿化区等改善区内生活条件及环境的基建更有效地作出整体的规划,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效益得到最大的发挥,为青洲以至西北区带来新契机。
签订协议收回土地 有利更好统筹工作 基於此,政府与发展商於2008年签订置换土地的协议书,在多方面作出了修改及规限,主要包括地段1、2及3交回政府,并由政府重新规划和兴建公共房屋;政府将批给另一幅土地予发展商;发展商仍须负责於指定期限内腾空地段的工作;在地段4兴建公共房屋并交还政府;以及其执行原批给合同既定的其他特负担。
政府是可依法因承批人延迟发展而收回土地,但基於承批人已对合同有一定的履行(如完成大部份木屋户的清迁和安置、兴建了新道路,以及对地段4进行了基建工程等),倘政府收回土地定会展开漫长的司法诉讼,这势必严重影响北区道路网的优化及青洲地段兴建经屋的进度,也没法在短期内改善该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最重要的是从公共利益出发,期望透过签署协议书,尽快收回地段以发展经屋计划,以及展开其他能美化区内市容环境、完善社区设施、优化交通道路网及规划配套项目,从而加快促进西北区发展,提居民、营商、交通、环境的水平,务求能整体改善区内居民生活素质。
持续清迁安置工作 木屋数目不断减少
青洲坊地段自1989年批出,涉及需安置木屋约1,450户,至1995年修改批示时尚馀812间,在2008年签订协议书时馀下179间,至2009年11月23日再签订延长协议书清迁期限时,木屋数为167间,到2010年11月23日期限前木屋尚剩148间,而至清迁最后期限届期时的2011年1月2日,地段内尚馀1间有登记木屋(原登记为3间)、1间棚屋、1个铁篷及3个货柜的清迁工作。由此显示木屋数目是逐步减少,承批人在过程中有作出了相应的工作。除了清迁安置外,亦展开周边道路网的兴建工程,包括在2000年,建成了一段连接鸭涌马路和何贤绅士大马路的新道路;2002年,完成了新的青洲坊马路建设并通车,此新路横穿青洲坊,连接何贤绅士大马路、鸭涌河边街和青洲大马路、沙梨头北街等几条主要道路。该两条新道路的建成,大大纾缓了该区及周边区域道路间的交通压力,促进青洲区及整个西北区的经济发展及提升居民的生活便捷性起到高效的作用。
青洲坊地段清迁工作,政府一直作出跟进,与承批人保持长期沟通,自2010年6月15日之后,双方每周举行至少一次会议,跟进青洲坊问题,并多次敦促发展商履行合同,尽快完成清迁工作,确保公屋兴建项目的开展。政府亦定期派员巡查木屋并作记录,并在与承批人之定期会议上了解不同阶段之木屋清迁情况。
同时,就木屋居民透过公共房屋安置之事宜上,政府与居民的沟通亦从未间断,收集居民意见后立即向发展商反映,持续不断与居民其解释及说明有关情况。与居民、社团、社会人士及承批人等各方保持紧密的沟通,积极跟进处理不同个案,除主动巡查地段外,自2009年起的沟通次数更为频繁,先后计算约30次的会晤,在2010年的次数更达近40次。
承批人没履约部份 修改合同会作扣减 鉴於承批人最终在期限届满前未能全部完成补偿和清拆工作,政府日后与发展商修改合同时,会依照《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作出相应的扣减。 为青洲坊以至西北区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促进整区的发展,政府一直积极稳健的推进青洲坊项目的进行,日后会加紧推展并严格监管青洲坊项目的兴建及其他工作;此外,亦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土地的置换工作。在青洲坊木屋地段整个清迁过程,政府承认是存有改善之处,会总结整个处理过程,认真检讨,日后亦会加快向公众披露相关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讯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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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馆门票预售踊跃 民署呼吁公众提前预购
澳门大熊猫馆的预售门票情况相当踊跃,截至二月一日下午为止,己经发售的一至二月份各场次门票合共有七千三百五十三张。民政总署表示,年初一至初四(二月三日至六日)的新春假期期间的每日可售门票数量,已经售出近一半,当中,年初一至初三下午三时至四时的门票更已经售罄。
民署呼吁有意前往大熊猫馆参观的市民及游客,可提前到综艺馆及石排湾公园售票点预购入馆门票,以便安排行程。公众可致电民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或浏览澳门熊猫网www.macaupanda.org.mo查询最新的门票销售情况。
另外,市民及游客亦可在民署辖下的《城市指南》资讯亭了解大熊猫馆的门票销售情况,资讯亭的设置地点主要包括关闸、澳门国际机场、外港码头、旅游活动中心、商务旅游中心、澳门博物馆、海事博物馆、民政总署大楼、离岛市民服务中心、台山服务站、文化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大堂、中华广场地下、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二咙喉缆车站、路环石排湾公园澳门大熊猫资讯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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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工作小组持久打击 再多三名经营者受罚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游局共开立了101个制裁卷宗,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5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其馀卷宗已进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阶段。 直至2011年2月1日下午五时,跨部门工作小组共检查1,239个次单位,涉及单位815个,封印了101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120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对其馀单位有需要跟进调查。这些被调查的目标单位中,在现场调查时部分已空置或无人居住,对於其他怀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无人应门单位,旅游局及警方继续侦察调查。治安警察局在执行任务时23次发现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并通知旅游局处理。 行动至今涉及住宿者1,046人,当中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内的466住客接受调查,住宿者中有22名逾期逗留人士、16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获18名提非法供住宿者(经营者)、14名招揽者、16名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7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 旅游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违反者展开制裁程序。目前已对5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若法定期满未缴罚款,将由财政局执行强制徵收。同时,7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各被处罚款澳门币三千元,3人已缴纳罚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缴款者,旅游局会通知财政局对其执行强制徵收,并知会治安警察局,当事人入境前必须缴交罚款,否则禁止他们再次进入澳门。 根据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及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可科处澳门币二十万至八十万元,招揽者可科处澳门币两万至十万元。不合作义务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至两万元,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元。 捣破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后,旅游局已对上述涉及违法的经营者、招揽者及管理人展开制裁程序,并采取临时措施截断上述单位的水电供应及封印大门。欢迎公众致电2833 3000举报怀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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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生态保育,提升湿地功能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是位於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在土壤浸泡在水中的特定环境下,生长着很多湿地的特徵植物。湿地广泛分布於世界各地,拥有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很多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迁徙离不开湿地,因此湿地被称为“鸟类的乐园”。事实上,湿地起着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因而又有“地球之肾”的美名。 湿地是生态服务功能最完善的生态系统。每年的2月2日为世界湿地日,以纪念1971年2月2日多国代表签署为保护和善用全球的湿地和湿地资源之《拉姆萨尔公约》,又名《湿地公约》。 湿地由湿土、水域、湿地植物和湿地动物四个重要的基本要素组成。其中湿地植物是湿地生物链中的生産者,为湿地动物其他消费者提供食物与能量的来源。大面积的湿地、飞翔的水鸟、郁郁葱葱的湿地植物和蓝绿色的水面,自然宁静,不仅给人以美的感受,而且成为天然的物种基因库、种质库。 澳门位於珠江出海口的西部,气候潮湿,终年湿暖。每年有大量的沙泥淤积澳门沿海区域,使得此区沿岸海水混浊,加上本区海域海浪平缓,造成澳门海岸滩涂逐年扩大。 路氹湿地作为澳门最大的一块湿地,形成於上世纪九十年代,为加强对澳门湿地资源的管理,2003年澳门特区政府将靠近路氹填海区西侧面积约55公顷的路氹湿地列为路氹城生态保护区,包括15公顷供鸟类栖息区(生态一区)及40公顷的红树林保护及鸟类觅食区(生态二区),以加强对湿地资源与环境的全面综合管理,优越的条件使该区成为珍稀候鸟黑脸琵鹭和五十多种候鸟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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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局促进业主筹管委 物管商会助信和临管
房屋局日前获悉负责信和广场的管理公司定於1月31日撤离,而大厦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亦已届满,为避免岁晚期间出现没有管理公司和没有管委会,房屋局已即时协助业主由澳门物业管理商会所委托之管理公司进行临时管理,同时,委托街总大厦管理资源中心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业主意愿后,房屋局迅速协助信和广场业主草拟召集书,并拟定在2月18日及19日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 而为了确保信和广场分层所有人大会能顺利召开,房屋局将继续解答业主所关心的问题或疑问,并辅助他们筹组管委会之相关工作,同时呼吁业主自治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鼓励更多业主积极参与该楼的楼宇管理事务。因此,於1月27日至29日,房屋局委托街总大厦管理资源中心人员到信和广场,向所有业主签收召集书、派发临时管理案方案和参选管委报名表,期望业主可以在大会正式举行前,尽早就各方案作考量和决定。 自房屋局获悉信和广场的管理问题后,房屋局随即在该厦张贴公告让业主知悉,并委托街总大厦管理资源中心派出超过30名人员,向合共450个信和广场住宅单位业主进行问卷调查,并即时回收问卷278份,回收率为62%,当中选择愿意由房屋局介入协调及认同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作出临时管理的共超过200份,从而收集和了解业主对该厦未来管理方向的意愿。 早於1月19日,房屋局成功邀请137户信和广场业主於房屋局举行紧急协调会议。会上,房屋局向业主公布问卷调查结果,包括就保留原管理公司,以及若出现管理真空时是否需要房屋局之协助,和寻求其他管理机构进行临时管理等方面,与业主作出阐释和分析,并让业主进行提问,同场亦协助业主草拟好召集书。 最后,有份出席的业主均共识在2月18日及19日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届时,信和广场业主将会选出新一届管理委员会,并就聘请管理公司和进行临时管理之委托进行议决,房屋局期望业主共同携手参与信和广场的楼宇管理事务,让该大厦继续维持妥善的管理与运作,避免在岁晚期间出现没有管理而导致可能衍生的卫生与治安等问题。 另一方面,房屋局曾多次与前任管理公司就延迟撤出该大厦的可能性进行斡旋,惟该管理公司已坚决於1月底撤离。就此,房屋局应业主要求,受托安排让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所委托的管理公司提供临时管理服务及处理交接事宜。 根据物业登记局资料显示,信和广场为三幢楼高25层的大厦,并由商铺、住宅及停车场三部分所组成共779个独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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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司竞投“西湾湖景大马路隧道照明优化工程”
十二公司竞投“西湾湖景大马路隧道照明优化工程”
新闻稿
2011.02.01
(资料来源:由土地工务运输局提供)
“西湾湖景大马路隧道照明优化工程”今日(2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土地工务运输局4楼会议室公开开标,一共收到12家公司的标书参与投标,所提出的造价介乎2百多万至4百多万澳门元不等,预计最快於2011年第二季度展开工程,最长施工期约为120天。是项工程预计可提供约15个就业职位,工种以机电工程为主。 在12家投标公司中,有5家公司的标书被接纳;有1家公司的标书因建议施工期不符合招标公告最长施工期之规定及欠交加班薪酬表而被取消资格;有6家公司被有条件接纳,需於24小时内补交澄清行贿/ 受贿行为及聘用非法/过职或过界劳工记录声明书的记录;澄清工地安全指引声明书内容;商业登记正本或鉴证本;澄清加班薪酬表内容;澄清最低工资表内容;工程清单签名需公证认定及合同/ 证明文件需鉴证本,但仅限於已提交之工程资料;澄清涉及公营领域的行贿或受贿行为声明书;以及澄清声明书内执行实体名称。 西湾湖景大马路隧道照明优化工程的目的,主要是改善西湾湖景大马路隧道的照明。工程将会在隧道双向的车道内安装具有自动调节光度的照明系统,以取代旧有的照明系统,优化工程参考了国际标准,并根据西湾湖景大马路隧道入口段的亮度、隧道内的最高限速、驾驶方向以及照明灯具的安装方法,透过系统分析后而自动调节该隧道内的光度,提升驾驶安全及舒适度,并符合节能的原则。 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於在隧道内两个方向的行车道范围安装具有自动调节光度的照明系统,照明系统各自由一组独立系统控制,整个系统共设有5个不同的照明模式,并於隧道入口处将同时安装光度感应装置,可根据隧道外环境的亮度而自动调整隧道内的照明模式。有关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亦将会由原来安装在隧道两侧墙身更改为安装在隧道顶部及由顶向下照射,以减低驾驶者进入隧道时因亮度变化对视觉所产生的不舒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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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新闻稿
行政会日前完成讨论《残疾津贴及残疾人士免费卫生护理服务的制度》法律草案和《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法律草案。 《残疾津贴及残疾人士免费卫生护理服务的制度》法律草案 长期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透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特殊教育、劳工服务、社会福利及公共房屋等政策措施,确保残疾人士的基本权利及自由,并保障和促进他们在康复与融入社会过程中能够获得所需的各种支援。 在社会保障范畴,现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残疾人士能享有的保障项目主要有社会保障基金发放的残疾金和社会工作局发放的弱势家庭特别援助中的残疾补助两项。基於残疾金及残疾补助各有特定的申请条件,并非每位残疾人士均能申领。为体现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残疾人士的关怀,回应残疾人士及其家庭的期望,政府拟定《残疾津贴及残疾人士免费卫生护理服务的制度》法律草案,建议向按残疾分类分级的评估、登记及发证制度的相关规定被评为属残疾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每年发放一次定额津贴及提供免费卫生护理服务,且受益人无须为此接受经济或资产审查。 残疾津贴的性质属社会性津贴,所有被评定其残疾程度达法定准则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均可申请。法案建议残疾津贴分为两级,包括:
(一) 普通残疾津贴:向被评定为轻度或中度残疾者发放;
(二) 特别残疾津贴:向被评定为重度或极重度残疾者发放。
法案建议普通残疾津贴为每年澳门币六千元;特别残疾津贴为每年澳门币一万二千元。 基於向残疾人士发放残疾津贴的建议源自二零零九年的施政方针,《残疾津贴及残疾人士免费卫生护理服务的制度》法律草案亦建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如自该法律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津贴申请且获批准,只要其在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的其中一年或两年具备下列所有要件,可获额外发放一份或两份津贴:(一)身患残疾;(二)属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法案规定,残疾津贴受益人每年须向社会工作局作生存证明,惟基於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社会工作局亦可按照现行法例的规定查证,方便因个别原因而不便办理生存证明的残疾人士。 《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法律草案 法案旨落实行政长官二零一一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所提的调整现职及非现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薪俸。 法案对第14/2009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附件一内表一所载薪俸表中的薪俸点100点的金额调整为澳门币六千二百元,相对於调整前的金额增加百分之五点零八。退休金及抚恤金亦依比例调整。此项调整所需的预算金额约为澳门币五亿元。 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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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雇主注册及受益人编号即日起升至10位
配合第4/2010号法律的新《社会保障制度》生效,为更有效区分雇主及受益人身份,社会保障基金自2011年2月1日起,更新雇主注册编号及受益人编号组成方式,将编号升至10位,同时加入检验数字,以验证雇主及受益人填写编号时的正确性。 升位后的编号由10位数字组成,首位数字1表示雇主,2表示受益人,中间8位数字为升位前的雇主注册或受益人编号,最后为检验数字。 市民即日起可登入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透过输入升位前编号查询升位后的雇主注册编号或受益人编号。 如有需要,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53 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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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合力打造环珠江口宜居湾区 澳办座谈会听取意见优化初步成果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粤港澳三地政府达成了共同编制《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画》的共识,计划以“宜居”为目标,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以行动为落足点,共同将环珠江口湾区打造成为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的精华地区。《湾区计划》编制组日前到访本澳,与逾二十个特区政府部门及本地专业人士举行座谈会,就环保、绿化、生态、交通、水文、公共空间、低碳住区、文化历史保护、通关设施、跨界水资源及大气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互动交流及讨论,期望藉此进一步优化《湾区计划》初步研究成果。 “环珠江口湾区”是包括大珠三角城镇群的核心空间,区位优越、资源丰富、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由邻接珠江出海口水域的区(片区或组团)一级行政单元组成,共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广东5市所辖的17个区和香港、澳门全境,陆地面积约689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8684平方公里,2009年底常住人口约252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约3万亿元。 目前大珠三角地区离宜居区域的发展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宜居区域建设,促进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有见及此,粤港澳三地政府同意共同编制《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画》(以下简称《湾区计划》),并於2010年4月开展项目。 《湾区计划》编制组系统分析了国内外“宜居区域”的特徵和标准,对比评估了环珠江口湾区离宜居要求的差距,探讨环珠江口湾区的已有基础、主要不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并提出通过融合粤港澳三地优势,深入开展“绿网”、“蓝网”、“绿色交通”、“地域魅力场所”、“低碳住区”、“文化村落”、“便捷通关”、“跨界环保合作”等方面建设重点行动,把湾区建设成为“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的精华区”和“引领大珠三角转变发展方式的示范区”,使之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一样,发展成为区域重要的增长极和宜居区域建设的典范。 为广泛听取粤港澳社会人士对《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画》的意见,三地政府由今年一月起於三地展开谘询活动,期望透过公众谘询、专家谘询、部门座谈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再经过汇总研究分析,完善规划成果,谘询将於二月十日结束。负责此项目的《湾区计划》编制组亦於日前到访本澳,邀请多位《大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澳方顾问,包括:澳门经济学会理事长刘本立先生、澳门工程师学会会长梁文耀先生、澳门科技大学教授陈乃九先生、澳门大学教授王志石先生,以及本澳超过二十个政府部门、逾五十名代表出席,共同就《湾区计划》初步建议提出意见。 公众如欲查阅《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画》详情,请浏览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网页(www.prdbay.com)或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www.dssopt.gov.mo),并欢迎通过邮寄、传真和邮件等多种形式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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