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任何时候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出示文件: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执照处: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2楼(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服务)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铺及H铺;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即时。
备注/申请须知
1. 当事人可亲往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一、亲临各服务中心领取牌照
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 倘由持牌人亲身领证的情况,个人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法人(公司)须按照其商业登记证明上之签名方式一欄,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领取;
– 倘有代领人的情况,领取牌照时须出示以下任一款的文件:
A.须出示持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认证缮本及出示代领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B.倘代领人持有有效之授权书,须出示授权书正本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二、网上平台下载及打印牌照
持牌人可透过“饮食及饮料场所准照下载及续期系统”,于饮食/饮料牌照有效期内,自行下载及使用A4白纸打印最新的牌照。(透过网上下载牌照的持牌人,于2/2020号法律《电子政务》生效后签发的电子准照注1,必须持有一户通(个人或实体)账号登入,方可下载相关之数码证照,详细请参阅: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注1. 属于2/2020号法律《电子政务》生效前签发的电子准照,可继续使用市政署网上账号登入下载。
三、自行于自助服务机列印牌照
持牌人(仅为个人持牌人的情况下) / 获授权之代办人,均可透过自助服务机读取其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列印牌照。
*如于自助服务机进行自动领证时,遇到未可正常列印牌照的问题,上述人士均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各服务中心,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服务柜台列印牌照。
**自助服务机设置地点请参阅︰gb.cityguide.gov.mo/main.htm#c/kios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