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方式
遗失《入境申报表》/《逗留/居留许可凭条》之人士亲临申办地点办理补发手续。 - 必须出示文件
用作申办有关「逗留/居留许可」之有效护照/旅行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倘有)。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申请地点 | 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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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警务厅南湾警司处 (澳门夜呣斜巷/岗顶斜路澳门警务厅大楼) |
24小时 |
澳门警务厅北区警司处 (澳门罅些喇提督大马路/提督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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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警务厅新口岸警司处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正门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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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警务厅氹仔警司处 (澳门氹仔大连街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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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警务厅机场警务处 (澳门氹仔伟龙马路国际机场大楼南翼地下面向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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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制厅调查及遣送警司处 (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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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及逗留事务厅 (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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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09H00-17H45 (截筹时间为下午五时正,外地雇员分处为下午四时半) 星期五 09H00-17H30 (同上)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仅限办理补发《逗留/居留许可凭条》手续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星期一及五 09H00-18H00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仅限办理补发《逗留/居留许可凭条》手续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费用
全免。
审批所需时间(轮候或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即日。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