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根據經第26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10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2條第2款規定,准照的續期申請應於1月至2月期間遞交,但法律另定期限者除外。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准照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點: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登入 “商社通” 辦理(申請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
郵寄申請: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
1. 重型汽車 年度准照:澳門元1,920元 半年度准照:澳門元1,000元 季度准照:澳門元650元
2. 輕型汽車 年度准照:澳門元600元 半年度准照:澳門元300元 季度准照:澳門元150元
3. 摩托車及其他車輛
年度准照:澳門元300元 半年度准照:澳門元180元
季度准照:澳門元100元
註:根據第25/2024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豁免2025年度有關的廣告招牌准照費用及印花稅。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倘准照費用多於50元,須繳付准照費用的10%。
註:根據第25/2024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豁免2025年度有關的廣告招牌准照費用及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在申請文件具備條件後1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不適用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結果:
網上辦理:登入 “商社通” 查詢
親臨辦理:不適用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一、親臨領取
二、網上下載准照
持牌人可透過 “商社通” ,於准照有效期內自行下載最新的准照。(持牌人必須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