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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廣

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專場導賞預約服務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填妥申請表格。

於參觀日前七個工作日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網上申請(一戶通)、或填妥報名表格後電郵或傳真至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又或致電聯繫工作人員,毋須親臨辦理。

電話: (853) 28564225

傳真: (853) 2871 2513

電郵: gc_leibasica@dsaj.gov.mo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中航大廈2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網上申請

網上申請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專場導賞預約服務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後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四個工作天內回覆。(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申請資格:必須以學校/機構/團體的名義提出申請,參觀者年齡不限,唯 12 歲以下參觀者須由成人陪同。
  • 申請導賞服務的人數最少為15人。
  • 每場時間約45分鐘。
  • 語言:廣東話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查詢電話:(853) 2856 4225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06 16:56

法律及公民意識推廣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