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填妥申請表格。
於參觀日前七個工作日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網上申請(一戶通)、或填妥報名表格後電郵或傳真至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又或致電聯繫工作人員,毋須親臨辦理。
電話: (853) 28564225
傳真: (853) 2871 2513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中航大廈2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網上申請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後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四個工作天內回覆。(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申請資格:必須以學校/機構/團體的名義提出申請,參觀者年齡不限,唯 12 歲以下參觀者須由成人陪同。
- 申請導賞服務的人數最少為15人。
- 每場時間約45分鐘。
- 語言:廣東話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查詢電話:(853) 2856 4225
法律及公民意識推廣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