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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商業登記

船舶所有權移轉的登記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應由轉移船舶所有權之日(交易日期)起計30日內辦理登記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以及遞交以下文件:

  1.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供的申請表(可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2. 如獲移轉船舶所有權之人為自然人,須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船舶登記憑證;
  4. 移轉船舶所有權的轉讓合同,其內簽署人之簽名須經當場認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在期限內辦理(取得船舶所有權之日起30日內):

澳門元1,000元。

逾期辦理:

澳門元2,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申請書上的簽名得透過向登記局工作人員出示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鑑證本進行認證;倘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不具備簽名式樣,則申請人應親臨登記局在工作人員面前作出或確認簽名;倘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尚須出示能證明其具有相關資格及足夠權力的文件;倘申請人的簽名已經公證認定,則在辦理登記手續時無須出示上述證件及文件。
  • 倘轉讓合同以私文書作出者,則當事人的簽名最低限度須經當場認定(即由公證員驗當面筆跡);如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該認定還應指出其身份及其具有作出該行為的足夠權力。
  • 如涉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發出的文件,視乎情況應繳納倘有之印花稅或提交已繳納印花稅的證明。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2.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3.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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