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SG
政府總部事務局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
負責為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司長辦公室,以及隸屬於行政長官或由其監督,並被其指定獲支援的公共部門及實體,在行政、財政及資訊技術的事宜上提供必要的輔助及支援;亦負責為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司長辦公室在禮賓、研究分析、數據、技術服務、宣傳及後勤等事宜上提供必要的輔助及支援。
性質
一般部門
局長
雷子燊
副局長
潘勁生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官印局街20號
電話
(853)2856 5555,(853)2872 6886
傳真
(853)2872 5212
組織法例
第22/2026號行政法規
(2026年8月2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政府總部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職責
- 在指定部門及實體範圍內的行政、財政及人力資源管理的事宜上提供必要的輔助;
- 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禮賓及公共關係的工作;
- 負責國內外部長級或以上級別的代表團及國際組織訪問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禮賓事宜;
- 負責跟進非外交政策的領事事務;
- 確保政府總部的公眾接待及資訊服務,以及後勤支援服務的有效運作,並協助治安當局維護政府總部等設施的保安工作;
- 提供研究分析、數據及技術服務等方面的輔助及支援;
- 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全局性的宣傳策略;
- 協助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跨部門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 在政府總部事務局職責範圍內,推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外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聯繫及交流合作;
- 研究、建議和統籌指定部門及實體資訊領域的整體發展;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執行行政長官指派屬其職責範疇內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