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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設備法律制度》

升降設備為居民帶來便利、提升生活質素,為確保設備的有效運作及安全性,特區政府於2013年推出了《升降機類設備的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填補了升降設備維修保養及監管上的空白,由於有關指引屬自願性質,對監管工作未能充分發揮作用。

為此,特區政府正進行《升降設備法律制度》的草擬工作,參考歐盟最新標準及本地相關法律法規,總結過去實務工作及上述指引實施的經驗,並循以下主要方向擬訂條文,包括:建議明晰規管對象的定義;清晰各持份者的權責;對維修及檢驗實體的資格和准入條件作出規範;訂定升降設備在檢驗不合格或發生意外後所採取的保障措施等。透過有關規範,令升降設備的使用更具安全保障。

為了讓有關法律制度更具民意基礎,特區政府草擬了《升降設備法律制度》諮詢文本,於2021年4月29日至6月15日期間進行公眾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詳情請參閱“《升降設備法律制度》”諮詢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