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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回被扣押犬隻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不適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沒有必須遞交文件;
申請人必須前往市政狗房,並出示或/及提供:
1. 申請者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犬隻准照持有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3. 有效的犬隻准照正本;
4. 有效的預防狂犬病疫苖注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網上申請:
不適用

郵寄申請:
不適用

費用

隔離檢疫 (每日):
犬隻 (每隻):澳門元50元

膳食及住宿(每日):
1. 15日或以下:
犬隻(每隻):
— 10公斤或以下:澳門元80元
— 11公斤至20公斤:澳門元90元
— 21公斤或以上:澳門元100元

2. 15日以上:
犬隻(每隻):
— 10公斤或以下:澳門元60元
— 11公斤至20公斤:澳門元70元
— 21公斤或以上:澳門元80元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1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1.如犬主未領有犬隻准照或未接種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則須辦理相關手續及繳付所須費用;
2.須在犬隻完成隔離觀察或捕捉後到澳門市政狗房辦理領回犬隻手續,飼主未在市政署作出通知及公佈後七個工作日內領回有關動物,亦等同於遺棄動物;
3.如為傷人犬隻,除繳付每日之膳食及住宿費外,還需繳付相關之隔離檢疫費用。
4.膳食及住宿之費用計算,自捕獲日當天開始,並於贖回當日結束,倘捕獲日至贖回日未足1天,亦以1天計算。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不適用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0 11:37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