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描述: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為動物提供防治傳染病的必要措施,尤其應為犬隻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否則將影響犬隻准照續期及可被科處罰款,同時亦建議飼主定期為貓隻注射有關疫苗
服務對象:
犬、貓
申請資格:
動物的所有人
服務結果:
當動物完成狂犬病防疫注射後,申請人將獲發相關證明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名稱:
市政署 – 動物檢疫監管處
辦公時間:
1. 澳門市政狗房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路環市政狗房
週一,上午10時至下午3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地址:
1. 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2. 路環市政狗房:路環竹灣馬路
電話/傳真:
電話:(853) 2856 9776 / (853) 2857 2805
傳真:(853) 2851 9470
電郵及網站:
不適用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