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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准照的發出

取消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填妥申請表格(016/DMV/DSAGM V1),表格可在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及市民服務中心免費索取或於市政署網頁下載;
  2. 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正背面印於同頁);
  3. 小販准照正本。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申請人之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辦理時限

不適用


審批所需時間

10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必須交齊所有文件方可進行有關手續


相關規範或要求

准照持有人方可申請取消小販准照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親臨領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半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6 18:40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