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不適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信函;
2. 坐落地點平面圖;
3. 佔用面積平面圖(1:100);
4. 佔用面積放置枱椅後的效果圖;
5. 如場所屬旅遊局發牌監管,須遞交該場所之行政牌照清晰影印本。
註:
(1) 倘場所屬旅遊局發牌監管,申請人為自然人時,須遞交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申請人為法人時,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及公司合法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或如自簽定設立公司的文件之日起計未滿十五日,可提交該文件副本或刊登該公司設立文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清晰影印本;
(2) 有關申辦露天茶座准照的注意事項,請參閱:《露天茶座准照新申請指引》
必須出示文件: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 – 804號中華廣場 2樓(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不適用
郵寄申請: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面積30平方米或以下每平方米或不足一平方米之數, 每年徵收澳門元1,200元;超出的每平方米或不足一平方米之數,每年徵收澳門元400元
印花稅:申請准照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30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1. 申請信函須由持牌人親自作出;
2. 審批完成時間,一般為30個工作天,但亦需視乎申請文件是否能滿足申請要求,以及技術部門之意見回覆。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結果: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一、親臨領取
倘由持牌人/授權人親身領證的情況,個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法人(公司)須按照其商業登記證明上之簽名方式一欄,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倘有代領人的情況,領取牌照時帶備收據或出示持牌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