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津貼的實體可親臨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辦理:
- 填妥幫助有缺陷之失業者就業津貼申請表(可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或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
- 申辦培訓課程之計劃書/計劃方案及預算。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備註/申請須知
因健康理由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參加職業培訓活動或就業輔助課程者,不得成為本規章津貼的受益人。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電話:(853)2853 2850
-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以郵寄公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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