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2. 申請發出規劃條件圖須遞交甚麼文件?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人為法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有效的法人成立文件;如申請人為法人(社團),應附同身份證明局證明書或會議紀錄。
- 如申請人為法人,應附同「法人代表聲明書」。
- 如申請人為受權人,應附同授權書。
- 物業登記局發出的物業登記證明,又或對有關地塊或地段的所有權證明文件。
- 申請未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時,倘已獲發出仍然有效的地籍圖,於申請表內填寫地籍圖的檔案編號及日期;倘沒有時,則須同時申請地籍圖。
- 如申請已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應附同載有位置的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