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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房屋租戶申請居住社會房屋證明書

申請證明書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不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填妥社會房屋一般項目申請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房屋局(青葱)辦事處
地址:澳門化驗所街39號青葱大廈地下D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地址:澳門氹仔湛江街 66 – 68號湖畔大廈 1樓 D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石排灣辦事處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2樓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電話:(853)2845 151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9:00 ~ 18:00(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電話:(853)2842 121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9:00 ~ 18:00(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費用

印花稅

每份證明:澳門元 10元;另加每版澳門元 5元。因下列情況導致無經濟能力支付有關費用者,可向房屋局申請豁免收費,經審批後可獲豁免有關費用:

司法援助
1) 由申請人簽署要求豁免費用的申請書;
2) 提交由司法援助委員會發出的公函或相關證明文件。

貧困
1) 由申請人簽署要求豁免費用的申請書;
2) 具備有效的社會工作局受益人資格(豁免提交)。

註:如有需要,房屋局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以核實其無經濟能力狀況。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需說明申請用途


相關規範或要求

沒有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房屋局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出示承租人或家團成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正本


資料提供:房屋局(IH)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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