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欲移轉的士執照所有權之執照持有人(僅限於無期限限制之的士執照)
辦理時限
簽署有關文件之日起10日內
如何辦理
辦理方式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代辦(按此預約)
- 填妥的士執照份額移轉聲明(101/DGT)(可於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 出示買賣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 出示車輛登記摺(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 的士執照正本
註:
- 代辦人士須出示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 移轉應以書面作出,但法律規定須訂立公證書者除外,且須自簽署有關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將該等文件的副本送交交通事務局,違者科澳門元6,000圓罰款。
- 倘持有人多於5位時,表格可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索取。
- 填寫的士執照份額移轉聲明時,倘聲明人為法人,則應由有權力代表該法人之負責人簽署及附上法人之有效商業登記證明副本或身份證明局發出的有效架構證明副本;以及應附上簽署人士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元 20,00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收齊文件後按實際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
相關規範或要求
根據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規定,具期限限制之執照禁止以有償或無償方式移轉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領取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收據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局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