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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登記

發出物業登記證明及書面報告

常見問題

  1.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2. 甚麼情況下物業登記證明未能依時發出?
  3. 如何申請一份內容符合申請人要求的物業登記證明?
  4. 巿民是否能以某業權人士的姓名或法人的商業名稱來查詢其所擁有的不動產?
  5. 甚麼情況下無法發出查屋紙?
  6. 物業登記證明是否有有效期?倘若已過期是否可續期?

1.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海島公證署、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接受以現金、支票、本票、「政付通」及「非接觸式智能儲值電子錢包」所涵蓋的電子支付工具支付登記和公證費用,有關電子支付工具包括:

  • 由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大西洋銀行發出的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銀聯借/貸記卡(Union Pay);
  • 銀聯閃付(Quick Pass);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豐付寶(Tai Fung Pay)、工銀e支付(ICBC e Payment)、廣發銀行移動支付(CGB Pay)、國際付(LusoPay)、極易付(UePay);
  • 支付寶(澳門)、支付寶(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 澳門通(Macau Pass),以及澳門錢包(MPay)等。

 

法務局網上服務接受的支付工具包括:

網上支付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
  • 澳門錢包(MPay)。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澳門錢包(MPay)。

2. 甚麼情況下物業登記證明未能依時發出?

按照不同情況,如申請內容涉及存檔文件或已失效的資料,又或以某人士的姓名或法人名稱來查詢,可能需時較長,因而未必能依時發出,市民可致電物業登記局查詢進度,但一般在5個工作天內可完成。


3. 如何申請一份內容符合申請人要求的物業登記證明?

市民在填寫申請表時,應向物業登記局工作人員查詢及表明想要申請的內容,例如申請某段時期的物業登記紀錄或某一存檔文件,物業登記局工作人員將協助市民填寫申請表。


4. 巿民是否能以某業權人士的姓名或法人的商業名稱來查詢其所擁有的不動產?

巿民一般是不能以某人士的姓名或法人的名稱來查詢其記載於物業登記局名下的不動產狀況,但屬本人,或其代理人、具特別權力的受權人、遺產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除外。


5. 甚麼情況下無法發出查屋紙?

若巿民所提供的地址不準確,將無法發出查屋紙。


6. 物業登記證明是否有有效期?倘若已過期是否可續期?

用作申請簽契的物業登記證明有效期為3個月,若不動產登記資料沒有改變,即使過期亦可向物業登記局申請確認物業登記證明,以延長證明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