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及遞交以下文件::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供的申請表;(可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船舶登記憑證;
- 所需更改資料的證明文件(如變更姓名或法人名稱的證明書、變更商業名稱或法人住所的商業登記證明、變更婚姻狀況的結婚證明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澳門元2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申請書上的簽名得透過向登記局工作人員出示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鑑證本進行認證;倘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不具備簽名式樣,則申請人應親臨登記局在工作人員面前作出或確認簽名;倘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尚須出示能證明其具有相關資格及足夠權力的文件;倘申請人的簽名已經公證認定,則在辦理登記手續時無須出示上述證件及文件。
- 如涉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發出的文件,視乎情況應繳納倘有之印花稅或提交已繳納印花稅的證明。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