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 親臨房屋局申請──須同時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 網上申請──申請人須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辦理時限
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所需文件及費用
- 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表(表格四);註1及2
2. 申請人所作的經公證認定簽名的聲明書,以聲明其仍然符合第12/2017號 法律第4條第1款規定的發給和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的要件;註3
3. 費用:澳門元2,400元。
註1:申請人按證件式樣簽署。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申請人具簽署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署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註3: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且企業主透過其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個人)作出簽署,則無須上傳聲明書;否則,必須提交按證件式樣簽署之聲明書。
– 所有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並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如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且正、背面同頁。
– 除上述文件外,房屋局尚可為有助審查是否符合發給准照的要件而要求申請人說明或提交其他文件或資料。
- 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公司)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表(表格四);註1及2
2. 申請人所作的經公證認定簽名的聲明書,以聲明其仍然符合第12/2017號法律第4條第2款規定的發給和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的要件;註2
3. 費用:澳門元3,000元。
註1:由公司之合法代表按證件式樣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於提交申請時,須出示合法代表具簽署式樣之證件正本或認證繕本。倘證件上沒有簽署式樣,可親臨房屋局簽署。
註2:倘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申請,則無須上傳本文件。
– 僅在房屋局透過與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電腦聯網而獲取申請人的資料的情況下方可豁免申請人提交「商業登記證明,包括經適當更新的公司設立文件及章程的影印本」。
– 所有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並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對。如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且正、背面同頁。
– 除上述文件外,房屋局尚可為有助審查是否符合發給准照的要件而要求申請人說明或提交其他文件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房屋局
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地址:澳門氹仔湛江街 66 – 68號湖畔大廈 1樓 D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 – 網上預約系統(適用於預約親臨辦理的時間)
可預約辦理如下服務:
1.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申請
適用於所有申請類型,包括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一般事項)及准照續發的申請。
於預約完成後,請攜帶預約憑單,並在預約時間前 10分鐘帶備所需文件到達已選擇的辦事處(房屋局青葱辦事處 / 離島辦事處)按序提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
2. 提交文件
可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提交文件的時間,並於預約時間前10分鐘親臨已選擇的辦事處(房屋局青葱辦事處/離島辦事處)提交文件或取得數碼證照列印本。
網上申請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 – 網上申請系統(適用於具備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之申請人)
費用
- 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澳門元2,400元
- 續發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公司)- 澳門元3,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
備註/申請須知
沒有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2.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進度網上查詢
領取結果的方式:
1. 房屋局向申請人發出電郵,內容提供申請結果的連結,當申請人點擊連結查閱申請結果後,房屋局會再寄送附有數碼證照之電郵;
2. 倘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作出之申請,房屋局發出數碼證照後,會自動綁定申請人所屬的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申請人可登入其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實體),並到 “我的證照”頁面中檢視其數碼證照。證照持有人便可隨時透過互聯網以手機應用程式查閱數碼證照。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