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需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的公共部門 / 實體及私人實體。
費用
根據第22/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按長度3厘米乘闊度3厘米的每一格位面積收取澳門元四十五元的費用,不足一格位亦作一格位計算。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法務局公報出版處 / 行政及財政處
(1) 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刊登公報服務)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
電話:(853)2857 3822
電郵:bo@dsaj.gov.mo
網址:https://www.bo.dsa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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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