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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及刊物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及公告

服務對象

需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的公共部門 / 實體及私人實體。

費用

根據第22/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的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按長度3厘米乘闊度3厘米的每一格位面積收取澳門元四十五元的費用,不足一格位亦作一格位計算。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法務局公報出版處 / 行政及財政處

 

(1) 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刊登公報服務)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
電話:(853)2857 3822
電郵:bo@dsaj.gov.mo
網址https://www.bo.dsaj.gov.mo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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