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何永安今(18)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审计署按照规定,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分别对组成总帐目的两套财务报表,即「政府一般综合帐目」及「特定机构汇总帐目」,编制《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 审计长在会上表示,已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就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错误陈述作出合理的确定。审计结果显示,上述的财务报表已依法编制,同时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适用的制度下,特区政府在2011年全年的执行或营运结果,以及在截至该年12月31日的财务狀况。审计长对上述总帐目作出「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审计署连续第二年有序地提升实地审计的比例,以进一步确保政府财政及会计帐目均已依法妥善处理。在审计工作质量方面,为保持准确及严谨,审计署持续沿用经收紧上年度「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并依既定指引施行质量监控及独立的内部审计程序。 去年开始,审计署在国家审计署的协助下,开发了《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澳门版)》的首个版本,并在是次帐目审计工作中投入使用。作为一个起始的版本,该系统目前已应用於对公库帐目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数据的核对核算、搜寻、整合。审计长指出,电脑辅助技术不但有助提升效率,提高准确度,同时也作为一个技术平台,为软件的进一步开发,特别是延伸到对自治部门的审计,打好技术基础。 审计长透过「审计长报告书」分别陈述了「政府一般综合帐目」及「特定机构汇总帐目」的审计结果,并连同所转载的两套财务报表,汇编成《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该帐目审计报告上月底已送呈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今日经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后正式公布,公众可於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於办公时间到该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