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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务局对西北停航事件作出处罚决定


西北航运快线有限公司(下称西北航运)暂停外港客运码头往返香港屯门客运码头航线的航班,港务局按照海上客运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西北航运科处七万元罚款。 黄穗文今(22)日出席"齐节约共珍惜‧再生水你要识"社区巡回推广活动开幕式,回应记者查询西北航运停航事件的跟进情况时表示,港务局对於西北航运暂停航线服务所展开的调查程序已经完成,由於西北航运在没有预先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暂停外港客运码头往返香港屯门客运码头航线的航班,而在船只发生故障后亦没有有效地执行后备方案维持航线服务。故此,港务局按照海上客运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西北航运科处七万元罚款。 黄穗文又表示,港务局会继续透过与香港海事处的合作机制,跟进香港屯门码头租务事件的发展情况。按照香港法院的要求,有关公司须在14个工作天内解决租务问题,否则,香港政府将正式收回屯门码头。当西北航运无法继续使用屯门码头时,外港往返屯门的航线则无法继续营运。在这种情况下,西北航运的海上客运准照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