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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大联盟」启动礼於今举行,宣布大联盟正式启动

由政府倡议,业界和民间社团组成的「控烟大联盟」,於2011年10月29日在综艺馆举行了启动礼。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先生、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社会文化司办公室主任张素梅、卫生局局长兼控烟大联盟召集人李展润,治安警察局局长李小平、民政总署代主席李伟农、博彩监察协调局代局长梁文润和卫生局副局长郑成业共同主持了启动仪式,并宣布大联盟正式开始啓动。 为配合2012年的《新控烟法》的实施,卫生局一直致力宣传烟草的危害,自8月份开始,卫生局局长兼控烟大联盟召集人李展润便开始积极拜访多个民间社团,并邀请他们加入「控烟大联盟」,共同推动法案的宣传推广工作。 李展润在启动礼致词中指出,推广无烟文化,建立无烟环境,需要社会各阶层的支持和参与。政府成立「控烟大联盟」之目的,便是期望透过共同参与,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为控烟工作注入更多元化的社区元素,加深社会大众对新控烟法的了解;而构建无烟社会将是特区政府一项长期且须持之以恒的工作,需要各行业场所管理人的合作以及居民的自律等多方面的共同配合。未来,政府的控烟策略将会包含执法、宣传和教育等多个方面,并期望控烟大联盟可积极发挥作用,以更好地实现控烟的理想目标。 卫生局郑成业副局长亦指出,在控烟工作进程中,唯有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得到社会各界的配合及广大市民的支持,控烟工作才能有效及持续地推行。特区政府已经邀请参加联盟的社团组织义工队,将於11月起到指定的场所继续派发宣传品,并在明年初开始执法后,继续配合特区政府的无烟社区行动,以求将控烟讯息渗入社区乃致全社会。 启动礼后,控烟大联盟召集人李展润局长、各社团分别带领控烟督察及社团义工,按序前往各区派发宣传单张。 期间,李展润局长在接受记者查询时,亦强调新法生效后将不会另设宽限期,届时当局将严格执法,并为各场所负责人提供执法上的指导。而针对经常被投诉的地点则会按实际情况而加强巡查工作,包括卫生环境的巡查;除常规巡查工作外,卫生局并会与治安警察局在大型活动中加强巡查方面的合作;与旅行社合作,增强旅客对新控烟法的了解;同时,他亦表示卫生局将於2013年1月就博彩业场所实行可吸烟及不可吸烟区的具体卫生标准推出指引,供企业参考。最后,他指出据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本澳吸烟人数的记录已有稍微下调,希望社会可以继续共同努力。


「流动有礼加油站」周日推广交通安全讯息

配合本年度「交通安全推广月」,持续向社会大众推广交通安全讯息,由本月30日至11月底逢周日下午3时在澳门及离岛不同地区将举行「流动有礼加油站」活动,内容包括摊位游戏、交通资讯展览及有奖问答游戏等,其中首场活动将於绿杨花园休憩区举行,欢迎市民到场参加。 「流动有礼加油站」由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法务局及民政总署合办,旨在透过摊位游戏、图片展览及有奖问答游戏等轻松互动方式,带出「交通安全城市 由您守开始」的活动主题,持续向社会大众灌输正确的交通安全讯息,营造守法有礼的交通环境。 首场「流动有礼加油站」将率先於周日(30日)下午3时至6时假绿杨花园休憩区举行,随后安排在三盏灯休憩区(11月6日)、路环马忌士前地(11月13日)、氹仔花城公园旁空地(11月27日)进行,而在11月20安排於板樟堂前地设置专题展板,欢迎市民到场参与。如若了解上述活动详情,欢迎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或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


行政长官崔世安与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会面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8)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与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会面,就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促进两岸四地互动发展交换意见。 黄孟复表示,澳门回归以来各方面均有所发展,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他肯定澳门特区采取的发展方针正确,相信澳门构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将可更大发挥自身优势。他指出,国家"十二五"规划将为两岸四地的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两岸四地应共同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区域合作,发挥优势互补,进一步共拓发展空间。 行政长官崔世安表示,澳门特区稳定发展,有赖中央政府支持。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澳门构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特别重视推动区域合作,并以横琴、南沙作为推进粤澳合作的切入点,藉区域合作推进本澳经济适度多元化,实现特区可持续发展。 黄孟复来澳出席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台湾工商企业联合会及澳门中华总商会联合主办的"第十届海峡两岸和香港、澳门经贸合作研讨会″。参加会面的包括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黄友嘉、台湾工商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赵守博、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马有礼等一行与会代表。 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兼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柯岚陪同会见。


卫生局接获一宗肠病毒感染群集性感染报告

卫生局接获1所学校通报幼稚园部出现肠病毒感染群集性感染的报告。
出现肠病毒感染群集性感染的学校,位於白马行的圣公会蔡高中学幼稚园K1B班,共有6名儿童出现手足口病徵。报告中的儿童病情均较轻,无住院病例,无出现神经系统异常症状或其它严重并发症的个案。卫生局现正采集样本以进行检测,托儿所亦已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
卫生局呼吁家长、学生和学校、院舍工作人员采取下列措施,预防肠病毒感染:
个人:
 洗手: 接触眼、鼻、口前,饭前、如厕后、处理完婴儿的尿片或其它污秽物后要洗手;
 呼吸道礼仪: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小心处理排出的分泌物;
 减少接触: 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空气流通情况欠佳的公众地方;
 增强抵抗力: 均衡饮食、足够的水分、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避免吸烟,以增强抵抗力;
 及时就医: 若有发烧及出现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的症状,应尽快找医生诊治,特别是症状严重时。 学校和院舍:
 环境卫生: 应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经常用1:100漂白水稀释液清洁桌椅、玩具和1米以下的墙身等儿童容易接触的地方;
 病人暂停上学入托: 留意员工和儿童患病情况,有发热或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症状的学童或员工应暂停上学或上班;
 及时通报: 如儿童或员工有不寻常的集体患病情况,应立即通报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2853 3525,传真: 28533524)及社会工作局或教育暨青年局。


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出台 4行动计划61项措施落实政策

由运输工务范畴多个部门组成的澳门整体交通运输政策研究跨部门跟进小组已完成《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的编撰工作,明确未来10年本澳整体陆路交通政策的愿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宏观布局;订立公交优先、完善建设和提升服务的重点政策和工作内容;编制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以行动计划为立足点,有序实现政策愿景;同时将完善监督,制定交通评鉴与监察机制安排,保障政策成效。 《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正式成稿,跨部门跟进小组今日(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环境保护局、建设发展办公室、运输基建办公室出席介绍政策具体内容。 《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的编撰工作由2009年底启动,期间先后进行了两阶段全澳性的意见徵集和谘询工作,经过多次不同形式的调研,召开过数以百计的交通专家和运输业界工作会议,汇聚各方智慧和努力,始形式政策建议文稿。 全面构建一核两面三圈政策体系 政策的内涵是以「公交优先」为整体核心;从「完善建设」及「提升服务」两方面提供优质的交通供给;在「新城、旧区、历史核心区」三个层圈因地制宜分区实施;全面构建「一核、两面、三圈」的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体系。 政府的主要目标将按近期、中期及远期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三个阶段的规划目标年限分别为2012年、2015年及2020年。近期目标是要重整公交,集中精力保障出行,重点工作是通过行人步行空间的改善及其他配套措施,设法保障居民通勤及出行的便利性及舒适性,并为轻轨一期工程的全面施工作好准备。中期目标是配合轻轨通车,进一步整合巴士、的士及与轻轨站点周边的步行及单车网络,提供更优良便捷的交通环境,并适当管理车辆的增长与使用,提升道路行车速度与改善空气品质,全方位落实公交优先政策。远期目标则配合新城填海区的开发,进一步完善本澳交通网络的建设,以及与珠三角城镇的对接,并持续落实车辆增长控制及环保车辆的汰旧换新政策,致力实现本澳宜行宜游的绿色交通城市的愿景。 为配合政策的实施,经谘询公众及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具体编制了四方面行动计划。分别是完善公共交通、合理管理私人车辆、创造舒适慢行环境及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教育,合共61项行动措施(详见附件)。同时将完善监督,制定交通评鉴与监察机制安排,保障政策成效。通过能与国际接轨的整体指标,以至检核措施成效的评鉴指标,以助政府及居民从更客观的角度分享观点、检核政策。 另一方面,广泛的公众参与、制度化的监察安排及高透明度的讯息发放机制,将有助政策的不断完善。为此,将透过建立跨部门会议制度;设立或调整行动计划执行机制;强化交通谘询委员会的政策谘询作用,并透过不同形式鼓励及组织居民参与评鉴,以及逐步建立深入社区、面向公众的政策说明及分享机制等,加强公众的参与,及为达致宜行宜游的绿色交通城市的政策愿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评鉴指标监察行动推进状况 就政策的执行,政府将每年针对整体评鉴指标及措施评鉴指标进行观察,监察各项行动计划的推动状况,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同时,每五年会进行一次总体检讨。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於2015年及2020年就各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效益进行检讨,并因应当期施政需要进行调整修正。 公众如欲了解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专页;或是前往宋玉生广场中土大厦12楼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二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政府资讯中心索取政策文本及宣传单张,有关资料亦可於上述专页下载。


旅游学院学生带您漫步游澳门

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课程的设计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故学生每年均需在其主修专业范畴内完成一定时数的实践工作,修读旅游企业管理的学生其中一个实践工作是为游客及本澳市民作免费导游服务。 此活动由修读旅游企业管理学士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筹办,以「旅游学院学生带您漫步游澳门」为主题,由导师协助下设计了5条观光路线,每条路线行程约1小时30分钟,由10月29日起至11月12日;逢星期六、日为来澳旅客以至本澳市民提供免费导游服务。 是次活动的主要目的为:
(一) 让学生将学到的旅游知识灵活地运用及实践。是次活动由计划路线、安排时间表以至实际导游工作均是由学生们自行安排,导师只是从旁辅助,这样可使他们从策划过程中学习各种沟通技巧。
(二) 藉着学生於市内、名胜及旅游景点提供服务的同时;亦可作为对澳门市民的一种宣传,令普罗大众意识到旅游业的重要性及对游客宣传澳门。 旅游学院是由澳门政府开办的唯一一所旅游高等教育机构,致力培育澳门旅游及酒店业人才,亦希望透过一些活动为推广澳门尽一分力,令一些自助游澳门的游客对澳门有一个更好的印象。


文产会下月初举办澳台文创交流讲座

为借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化运作方面的经验,明确文化产业和文创企业市场化运作方向,文化产业委员会将於11月3日下午3时至5时假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办澳台文创交流讲座,由台湾义守大学代理校长、瑞信国际创意谘询顾问公司首席顾问洪万隆教授主讲,讲题为"文创拼经济—台湾的经验与启示"。 台湾是两岸四地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的地区。多年来,在文化创意人才培育、氛围营造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台湾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吸取的教训。讲座将集中介绍台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和现状,重点分享目前台湾文创企业的市场运作情况和文化产业形成过程中的挑战。 讲者洪万隆为台湾义守大学代理校长、瑞信国际创意谘询顾问公司首席顾问,早年在文化创意产业发源地英国深造,曾任台湾屏东县文化局局长、义联集团义大文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要职,具有深厚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官、产、学经验。讲座设有嘉宾分享和交流互动环节,届时与会者可以就澳门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嘉宾进行直接的交流。欢迎业界及有兴趣的社会人士参加。由於座位有限,为方便安排,有兴趣出席的人士,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文化产业委员会秘书处张小姐报名,电话:8985 0502。 此外,文化产业委员会作为特区政府的谘询机构,继续透过多种渠道积极听取社会及业界意见。欢迎各界浏览委员会的网页(www.cic.gov.mo),并提供宝贵意见及建议,共同推动本澳文化产业发展。


就立法议员对墓地事件提出书面质询的回覆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及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分别就立法议员吴国昌、高天赐及区锦新提出的四份书面质询作出了回覆。 回覆中表示,廉政公署按照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和法定程序,制作了《前临时澳门市政局批出十幅墓地事件的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就相关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明确的结论。包括,"鉴於批出墓地的权力并非由监督实体所享有,而且程序亦是由「前临市局」的执行委员会主席负责及决定,故现阶段无条件证明存在滥权之嫌"(调查报告第116页)。正如政府发言人在9月19日所指出,调查报告中已就法律及行政程序上详细分析了前临市局、监督实体以至时效问题;阐述了审批墓地的整个程序,同时,亦清楚指出,行政法务司司长在墓地批给过程中没有滥用职权,也没有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按照当时生效的第24/88/M号法律《市政区法律制度》第29条及第30条的规定,"原属市政执行委员会的大部分权限已授予主席,其中包括墓地的批给权"(调查报告第38页)。同时,亦"无任何法律规定在批给墓地的事宜上须将决定送监督实体认可"(调查报告第98页)。事实上,当时的市政执行委员会主席依法行使了其专属权限,并没有把其决定通知监督实体,因此,监督实体於2001年12月不知悉有关墓地的批给。 廉政公署按照《基本法》第59条的规定"独立工作",不受干涉。对於廉政公署的调查报告,任何公私实体均应予以应有的尊重。因此,对同一事件再次进行调查并无必要。事实上,调查报告公布翌日行政长官已指示行政法务司司长及民政总署跟进。行政法务司司长也已批示成立了由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司长办公室顾问组成的"完善墓地批给程序工作小组",在90日内,就完善和优化墓地批给程序及相应措施提出建议,并制作报告书呈交行政长官。 现时是按照於2004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37/2003号行政法规《坟场管理、运作及监管规章》的规定处理有关墓地租赁的申请事宜。 此外,回覆又指出,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於2010年3月2日,为处理某一市民就申请墓地事宜之声明异议而依据《行政程序法典》第86条的规定,要求民政总署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民政总署於2010年3月5日透过公函将要求的文件送交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及后,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於2010年4月8日将上述已送交的所有同样文件送回民政总署。因此,区锦新议员说"竟出现大部份原始文件丢失"一事,并非事实。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846/IV/2011、865/IV/2011、886/IV/2011、859/IV/2011。


二零一一年 十一月份之税务责任

二零一一年

十一月份之税务责任 至十日 印花税 -缴纳上月份烟草广告及烟草商业资讯,以及放置在格兰披治大赛车跑道之广告印花税。(经由第218/2001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b项及第14/2010号法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全月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八月十九日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4/2010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本年度之旅游税) 所得补充税 -缴纳第二期之所得补充税。(九月九日第21/78/M号法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储临时服务中心11月起停止运作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中央储蓄制度2011年拨款确定名单公布后,至现时为止共收到32,293份提取款项申请,预计款项於11月21日转入参与人提供的银行帐户内,而位於美珊枝街七号的中储2011年拨款临时服务中心下月起停止运作,市民可继续利用80多个服务点办理有关服务。 中央储蓄制度2011年拨款确定名单自上月26日公布后,至10月27日,社保基金共收到32,293份提取款项申请,约占合资格申请者的八成,大部份申请者为65岁或以上参与人,社保基金已加派人手处理申请,如申请获批准,款项於11月21日转入参与人提供的银行帐户内,社保基金会发信通知参与人有关款项的转入日期。按相关法规规定,合资格参与人每年可自中储个人帐户中提取款项一次,一般情况下,提出申请后翌月可收到款项。 另外,位於美珊枝街七号的中储2011年拨款临时服务中心11月起停止运作,市民其后可续到社会保障基金大楼或利用其他80多个服务点,包括民政总署辖下北区或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街总、工联、妇联、明爱、中总、侨总、退休、退役及领取抚恤金人士协会进行查询及办理相关服务及手续。 市民如欲查询有关中央储蓄制度的资讯,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52 3333或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