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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当局回覆多名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

旅游局和文化局就旅游宣传、打击非法旅馆及世遗区环境等方面,回覆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 旅游局局长安栋梁回覆议员陈明金的质询时表示,澳门回归后到访旅客人数持续攀升,除因为澳门本身的飞速发展外,结集政府、业界以及民间各方面的宣传推广工作亦起着一定的催化作用。 而当局在选择宣传推广的合作伙伴方面,一直於主要及具有潜力的市场中,挑选一些具规模及高渗透力之主流媒体及旅游业界代表合作,以确保宣传推广的成本效益达至最大值。 为确保宣传推广经费运用得宜,旅游局一直密切监察投放之宣传经费与该市场访澳旅客数量之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投放的宣传经费与该市场访澳旅客数目的增减不一定成正比,因为宣传推广乃一长线投资,而且旅游的属性受制於很多外在、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 另外,安栋梁回覆议员吴在权有关打击非法旅馆的质询时表示,旅游局对於有证据证明有关人士在住宅单位非法经营旅馆业务,一直都适用第16/96/M号法令予以监管和处罚,但所涉及的条文并不完全明确清晰,在行政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中级法院的法官之间以及驻中级法院的检察官亦存在不同见解。 同时,在实务上仍存在「入屋」取证困难、防范措施不足、调查工具不足及罚款过轻等一系列问题,其中「入屋」困难的问题尤其显着。由2009年3月5日至2010年5月10日,共进行了167次联合巡查行动,巡查单位总数1,126次,其中仅268次成功进入单位(占23.8%),当中只有153次(占13.6%)巡查的单位涉嫌被用作经营非法旅馆活动。 安栋梁表示,对涉嫌单位发出查封令,须先确定相关违反者之身份,由於辨认经营非法旅馆业务者之身份存在困难,故需时查找违反者并确定其身份,方可按照程序在报章上刊登通知令。此外,《禁止经营非法旅馆》法案正在立法会细则性审议,故现时打击非法旅馆跨部门工作小组仍继续以过往的模式运作,进行联合巡查。 文化局代局长王世红回覆议员麦瑞权的质询时指出,特区政府一向相当重视世遗区环境的改善工作,并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旅客到访以带动商机。政府亦推出多项政策,在财政上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延续具传统特色的行业,以及资助楼宇的维修工作。对於具特色的建筑物,政府亦积极与业权人商讨合作进行建筑的保护及合理再利用。


当局就非凡事件回覆议员质询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素梅,经徵询民航局和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意见后,回覆议员陈伟智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自3月25日,非凡航空取消飞往悉尼和墨尔本的航班及转飞安排后,特区政府即密切监视事态发展及全力协助受影响的乘客,多次督促非凡航空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妥善安排受影响的乘客,其中包括向特区政府及时提交完整的乘客名单。非凡航空直到3月28日才开始陆续提交乘客名单,但资料并不齐全。 她重申,鉴於非凡航空不履行提供公共航空运输服务的应有商业责任,为维护公众利益和澳门旅游城市的国际形象,特区政府决定要求澳门航空终止与非凡航空的分专营合约,并在终止分专营合约后,撤销了非凡航空的空运经营人证明书。受此次事件影响的乘客追讨退票款项事宜,由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继续协助处理。 回覆中亦提及,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一向绝对尊重新闻自由。在非凡航空事件中,从未干涉任何新闻媒体的报导,不存在任何妨碍新闻自由的意图和行动。 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回覆议员陈伟智的另一份质询时指出,2008年,面对全球金融海啸等因素,非凡航空因银行信贷收紧而陷入困境,特区政府考虑到当时本澳及全球的经济及信贷环境,以及详细评估该公司对本澳的经济、旅游及对外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并参考了欧美地区拯救企业的做法,认为以须偿还的贷款支援非凡航空解决财务问题,渡过危急困境,是符合澳门社会经济利益的恰当做法,亦有利於本地航空事业的持续发展。 根据第8/2003号行政法规规定,工商业发展基金的职责,是对有助澳门特区经济发展的项目给予财政支援。为此,特区政府透过该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了合共2.12亿元的贷款。事实上,特区政府从没有向该公司给予无偿资助。 他表示,为监督有关贷款之运用情况,该公司须向特区政府提交报告,而为保障有关贷款之返还,该公司已提供保证人,以担保款项的偿还。若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工商业发展基金可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向该公司及其保证人进行追讨。


行政暨公职局回覆议员书面质询

行政暨公职局代局长杜志文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指出,澳门特区成立以来,社会及经济急速发展,对工作专业化的要求日益迫切,特区政府按照整体发展目标、施政方针及社会发展需要等,开展了一些重点工作(当中包括一些跨部门项目),并相应设置了相关属项目组性质的部门,以实现属过渡性质之特别项目。 他又表示,在专业与多元的社会中,传统上以横向专业分工为组织的设置基础有其必要性。基此,特区政府结合一般常设部门与属项目组性质的部门,从而进行有效的专业分工,一方面可强化政府组织设置的弹性及目标的达致,另一方面则可避免因过渡性质的工作而导致整体常设行政组织数目的膨胀。 杜志文又指出,特区政府自成立至今,共设立13个属项目组性质的部门,另外,现时在澳门理工学院范围内亦设有属於项目组性质的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特区政府对上述项目组部门的工作情况持续作出跟进及评估,当中,因应本澳经济及电信业的发展,於2006年撤销了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并在其基础上成立了电信管理局,负责规管、监察、推动及协调所有与电信业有关的活动。另外,配合本澳旅游博彩业的发展情况,於2009年撤销了澳门旅游博彩技术培训中心,并将赋予该中心的职责分别转给澳门理工学院和旅游学院负责。 他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特区政府公共部门及实体领导官职据位人以专职性制度执行职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共职务或官职,但按照第15/2009 号法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第9条规定,属当然兼任,以及经行政长官或各司长委任参加委员会或工作小组等情况除外。为此,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为有效结合一般常设部门与项目组部门的运作,并协调一些涉及跨部门的项目及不致使领导官职数目增长,特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考虑,适当委任个别领导人员同时兼任相关领域内的其他领导职务。 特区政府持续理顺职能设置,加强统筹协作,完善组织内部架构。未来在宏观组织结构研究的基础上,将适时检讨和重新调整政府架构内各层级间的权责与分工,更好配置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结合有效的统筹与协调机制,提升政府整体的施政能力。同时,加强跨部门协作及整体应变能力,完善跨部门小组合作模式,使政府施政能更有效、更快速地回应市民的诉求及社会的发展需要。


2010年1-6月中国-葡语国家高层互访情况

1月
中国政府特使、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出席莫桑比克总统格布扎就职仪式;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与巴西环境部长卡洛斯出席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的中国、印度、巴西、南非 “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磋商会议;
巴西众议院议员、交通委员会主席雅伊梅・马丁斯访华;
2010年上海世博会葡萄牙展区总代表罗兰多・博尔热斯・马丁斯访问上海; 2月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接见参加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第五次例会的与会国代表团团长(葡语国家驻华大使)和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代表团;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高燕访问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
巴西常务副外长派特里奥塔访华;
巴西副外长雅瓜里贝访华;
中国国务院侨办副主任马儒沛访问巴西;
中共中央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世明访问巴西;
巴西政府城市部住房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主任希德・布兰科访华;
佛得角非洲独立党代表团总书记毛里西奥访华; 3月
中国农业部长韩长赋和巴西农业发展部长卡塞尔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 “金砖四国”首届农业部长会议;
中国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访问巴西;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常务副部长伊万.拉马略访华;
巴西外交部主管能源和高技术事务的副部长阿马多访华;
中国外交部外交政策谘询委员会委员吉佩定访问安哥拉;
巴西国家石油、天然气和生物燃料署署长阿罗多.利马访华;
东帝汶国防国务秘书平托访华;
中国吉林省委常委、吉林省副省长马俊清访问葡萄牙;
佛得角萨尔市市长乔戈访华;
中信集团董事长孔丹访问安哥拉;
中国银行副行长陈四清访问巴西;
常设秘书处代表团访问广东省广州市和佛山市; 4月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巴西总统卢拉出席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核安全峰会;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巴西,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国务委员戴秉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胡锦涛主席办公室主任陈世炬陪同访问;
东帝汶副总理若泽・路易斯・古铁雷斯访华;
葡萄牙国务部长兼外交部长路易斯・阿玛多访华;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出席2010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开幕典礼;
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党副总书记若泽・曼努埃尔・费尔南德斯访华;
巴西总统府机构安全部部长菲利克斯访华;
莫桑比克加扎省省长迪翁巴访华;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钟山接见参加第107届广交会的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代表团;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访问巴西;
中国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访问莫桑比克;
中国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广东省副省长雷於蓝、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出席在澳门举办的第三届「珠江论坛」暨「世界级珠三角都会—现况与前瞻」高峰会开幕仪式;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副市长李子甫访问巴西;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贾廷安访问莫桑比克;
巴西国防部政策、战略和国际事务国务秘书马尔科・门德斯空军上将访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访问巴西;
中国浙江省侨联副主席张维仁访问葡萄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树林访问巴西;
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林访问巴西; 5月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国务委员戴秉国、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中央军委委员李继耐、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等出席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幕式;
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访问巴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陈炳德访问安哥拉;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澳门签署了《补充协议七》》。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中央驻澳联络办主任白志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和外交部驻澳署理特派员宋彦斌出席了签署仪式。
中国海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访问巴西;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访问巴西;
安哥拉人民解放运动政治局委员、国家石油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文森特访华;
安哥拉城市规划与建设部部长若泽・费雷拉访华;
几内亚比绍卫生部部长佩雷拉访华;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访问巴西;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访问葡萄牙;
中国湖北省常务副省长李宪生访问莫桑比克;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访问安哥拉;
GEOCAPITAL公司总裁若热・里贝罗、股东大会主席安东尼奥・桑托斯访华; 6月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巴西财政部国务部长吉多・曼特加出席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四次峰会;
莫桑比克总理艾雷斯・阿里访华,财政部部长曼努埃尔・郑、公共工程和住房部部长穆滕巴、矿产资源部部长比亚斯、总统经济与发展事务顾问西芒戈陪同访问;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访问葡萄牙;
巴西财政部国务部长吉多・曼特加、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中国政府副总代表陈笃庆出席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巴西国家馆日官方仪式;
葡萄牙经济、创新与发展部长若泽・维艾拉・达席尔瓦、环境与土地规划部长杜尔塞・帕萨罗,葡投资外贸局局长巴济里奥・奥尔塔、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和中国政府副总代表陈笃庆等出席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葡萄牙国家馆日官方仪式;
莫桑比克文化部部长阿曼多・阿尔杜尔、中国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和上海世博会中国政府副总代表赵亚力出席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莫桑比克国家馆日官方仪式;
安哥拉环境部长玛利亚・雅尔丁访华;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格雷西访华;
中国天津市常务副市长杨栋梁访问巴西;
来华参加莫桑比克部级经济特区研讨班的莫内政部副部长若泽・马德乌斯・佩德罗・曼德拉、外交与合作部副部长恩里克・阿尔伯托・班泽、财政部副部长佩德罗・孔塞桑・科多、计划与发展部副部长玛利亚・若泽・卢卡斯、外交与合作部副部长爱德华多・若泽・巴西昂・科洛马、国防部副部长阿古斯提尼奥・蒙德拉内、能源部副部长雅伊梅・伊美德、妇女与社会行动部副部长维尔吉利奥・马德乌斯、国家行政部副部长若泽・骞贝、旅游部副部长罗萨里奥・穆埃雷亚、矿产部副部长阿卜杜尔・拉扎克・诺尔马胡曼德、青年与体育部副部长卡洛斯・若泽・卡斯楚・德索萨、渔业部副部长加布雷埃尔・塞拉芬・穆提瑟、公共事务部副部长阿布杜雷马内・里诺・德阿尔梅达、环境行动协调部副部长安娜・保罗・萨姆・古多・希夏瓦、公共工程和住房部副部长卡尔瓦略・姆阿里亚、教育部副部长阿尔林多・孔萨罗・奇隆多、教育部副部长奥古斯图・琼・路易士、农业部副部长安东尼奥・劳尔・林宝、工业与贸易部副部长凯耐基・维阿热・玛丽扎内、教育部副部长莱塔・弗罗林达・乌谷、司法部副部长阿尔伯特・恩库图姆拉、老战士部副部长玛律塞利诺・玛尔塔・里弗拉、运输与通讯部副部长埃乌泽比奥・赛义德、运输与通讯部副部长曼努艾拉・若阿金・里贝罗、卫生部副部长纳泽拉・卡里姆・阿卜杜拉等26名副部长访问中国澳门、深圳和北京;
葡萄牙经济、创新与发展部长若泽・维艾拉・达席尔瓦、葡投资外贸局局长巴济里奥・奥尔塔、中国驻葡萄牙大使张备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张伟、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秘书长常和喜、澳门贸促局执行委员陈敬红和中国驻葡萄牙使馆经济商务参赞何定出席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经贸合作洽谈会-里斯本-2010开幕式;
中国河南省省委常委、省统战部长刘怀廉访问巴西;
几内亚比绍渔业国务秘书马里奥・迪亚斯・萨米访华;
中直工委常务副书记孙淦访问巴西;
中国江西省侨联副主席黄荣福访问巴西;
葡萄牙内政助理国务秘书若泽・贡德・罗德里格斯访问中国澳门;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长夏耕访问葡萄牙;
巴西圣马托乌斯市副市长皮诺奇・马奥访华;
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代表团访问葡萄牙、佛得角和莫桑比克等葡语三国;
莫桑比克国家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穆萨・尤斯曼访华;
中国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则荣访问东帝汶;


房屋局抽签制定望厦平民新邨租户调迁拣楼排序名单

望厦平民新邨始建於上世纪八十年代,为本澳社屋重建项目之一,重建后将提供不少於750个单位。为优化社区的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质素,新厦将设有公共巴士转乘站、公众停车场及绿化休憩设施。居於望厦平民新邨的544个社屋家团大部份将获原区安置,地点为提供588个单位的望厦社屋第一期,惟因原区三房一厅的单位稍为不足,故部份家团需选择其他区域新建的社屋,如筷子基社屋或青洲社屋。 望厦平民新邨的调迁工作正有序展开,房屋局自6月18日致函望厦平民新邨各租户谘询调迁意愿及更新家团资料。为公平起见,房屋局对544户租户公开抽签确定拣楼排序名单,预计7月26日起将根据名单排序约见租户拣选单位、覆核家团资料、准备及签署租赁合同、安排租户领取单位锁匙,并订定搬迁日期,预计9月起分阶段进行搬迁。 「望厦平民新邨租户调迁排序抽签」於7月18日下午在望厦体育馆A馆举行,由房屋局公共房屋事务厅郑锡林厅长、房屋监管处伍禄梅处长、房屋监管处陈国豪职务主管;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望厦社区中心麦秋娴主任、北区办事处周宜心副主任、陈洁瑛副理事长、望厦坊众互助会梁文燕理事;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卢勤心主任、望厦托儿所郑安姿主任、望厦老人中心卢瑞心主任、厨艺培训中心邝子丰副主任主持。 544户分两组抽签排序 按工作时间表的进度,房屋局於7月中对租户的文件资料完成检测及核实资格,并制成抽签名单。由於其中7户租户在开展调迁工作期间,因租户购买房屋或承租人已故(独居)等而退回单位,故现时的租户为544户,其中选择租住望厦社屋第一期的有502户、筷子基社屋的有15户、其他社屋的有1户、没有交回调迁意愿表的有26户(将视为同意房屋局的任何调迁安排)。 抽签排序共分两组名单,有65岁或以上长者、残障及精神病患者的家团优先(198户,共194个单位),其馀为一般家团(346户)。经统计后,1人家团144户、2人家团89户,3人家团109户、4人家团90户、5人家团或以上112户,房屋局已预留相应间隔的单位。 现场11位嘉宾按上述抽签名单顺序抽出每一租户的拣楼序号,随即确定排序名单,租户如有疑问可於抽签日后到房屋局查询。上述拣楼排序名单已於7月19日张贴於本局大堂及望厦平民新邨各座出入口供租户查阅。 7月26日起按序约租户拣楼 经过公开抽签确定拣楼排序名单后,房屋局将於7月26日起根据名单排序约见租户拣选单位,并补交尚欠文件资料。其后按程序跟进覆核家团资料、准备及签署租赁合同、安排租户领取单位锁匙等工作;并订定搬迁日期,一般情况下,搬迁期为一个月。 房屋局将跟进租户如期搬迁及退回原租住社屋单位,一般由租户自行搬迁,倘为老弱无依长者,将协调街总及工联安排义工协助搬迁。如有家团不合作递交所需的文件资料或拣选租住单位,将按第25/2009号行政法规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解除租赁合同。


从事高空工作应注意的安全措施

对於近日相继有工人因在高空工作而发生意外,劳工事务局表示高度关注并对发生不幸事件的工人及其家人表示慰问。劳工局呼吁,从事高空工作的工人必须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和遵守工作安全守则,以保障生命安全。 劳工局今(19)日接报在雀仔园街市附近一个建筑地盘,发生工业意外。一名在地盘工作的男子,由高处堕下受伤。该局已即时派出工作人员到场了解并调查发生意外的原因。 根据职业安全的原则,在距离工作面两米或以上的地点工作,均被视为进行高空工作。从事建筑或装修行业的工作人员,需要经常进行高空工作,当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险性。而从事高空工作的危害因素包括人体下跌、物料下跌、电力危害、火警或不当使用化学品等。 为防止由高空工作造成工作意外,雇主及雇员应遵守法例的规定,采取下列的安全措施,以防工作意外的发生:
一、 工作前,雇主应对工作环境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及相关的工作安全分析;
二、 评估风险后,按评估的优先次序订立相关的控制措施,以有效清除、降低及隔离该等危害;
三、 进行高空工作,必须首先考虑使用工作台,而工作台亦须按法例的规定,设有适当的围栏[90至115厘米]及踢脚板[不少於15厘米],中央部份亦须设有适当的栏栅[建议在45至60厘米之间]
四、 当在外墙工作时,不可使用俗称『千秋架』的工作吊板作为工作台;
五、 如有关的安全措施未能发挥效用或在特殊环境下不容许在工作地点架设安全设施时,须考虑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六、 雇主须向工作人员提供适当的安全训练,当中需包括其工作时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七、 工作人员须正确及适当使用有关工序的个人防护装备,在安全措施无法提供足够保护时,必需配戴安全带及安全帽,而工作人员须清楚了解安全带和防堕扣的使用方法,并扣於独立救生绳上。救生绳应系於稳固的地方,依照高挂低用的原则使用;如在室内装修的工作环境中,找不到稳固的扣挂点,可以考虑使用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 劳工事务局於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针对本澳的简单装修工程及楼宇共同部份工程共建立了1,080个档案,并进行职安健巡查,提出改善建议及预防措施,以共同维护安全工作环境。 该局一向有开办「高空工作单元证书培训课程」和设有「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课程及推广计划」,供本澳市民、自雇人士和中小企业免费报读和参与计划。


直升机场将进行紧急安全演习

为测试直升机场紧急应变计划,以及评估搜救人员在遇突发事件时的应变能力,并且按照本年初既定的工作计划,外港客运码头的直升机场将於2010年7月20日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进行年度紧急安全演习,将模拟一直升机降落停机坪时发生意外,各有关单位启动紧急救援程序。参与单位将包括海关、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港务局、民航局、亚太航空有限公司及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等。


卫生局接获一例甲型H1N1流感肺炎病例报告

卫生局於今 (7月19日)接获一例甲型H1N1流感肺炎病例报告。 患者为1名中年男性,澳门居民,於7月初出现咳嗽、咽痛,继而出现发热、气喘病徵, 15日到镜湖医院急诊室就诊,胸部X光片显示左下肺炎。19日经卫生局公共卫生化验所证实为新甲型H1N1流感。该患者未曾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有哮喘病史,发病前没有外游史,家人无出现类似病徵。 目前,患者仍须住院接受治疗,有气喘但已退热,病情正逐渐好转。 卫生局强调甲型H1N1流感流行虽已暂时缓解但并未消失,据调查,目前成人具有甲型H1N1流感病毒免疫力的比例不足一成。卫生局提醒市民,无免疫力的人士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后仍有机会出现肺炎等重症表现,建议未接种和未曾感染的人士,尽快接种疫苗。


社工局本月廿日向经援家团额外发放多两个月援助金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实施「协助弱势社群舒缓通胀压力措施」,拟订於本月二十日起,向定期经济援助金的受益人通过原用的派款方式,除已派发的当月的定期经济援助金额以外,再一次性发放多两个月的经济援助金,助其舒缓因物价通胀造成的生活压力。 社会工作局本月初公布「协助弱势社群舒缓通胀压力措施」,其中针对五千多个定期经济援助金的受益家团,除了七月五日已派发的当月经援金额之外,本局计划从本月二十日起,通过全澳八家银行以自动转账的方式,向受惠的家团再一次性发放多两个月的经济援助金,预料支出约澳门币四仟万元。其次,续於八月份向符合第二期「特别生活津贴发放计划」的三类弱势家庭受益家团,同样透过银行自动转账或原用的派款方式,向受惠的三千几户家团一次性发放多一倍的特别津贴,预料支出接近澳门币九佰伍拾万元。 澳门特区政府为协助基层市民舒缓物价通货膨胀造成的生活压力,透过社会工作局投放澳门币逾伍仟万元开展相关计划,务求适时、适切地助民解困。该措施还惠及一些以本澳为常居地的澳门居民:包括未纳入本局援助金网络的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现处於失业的人士、新来澳人士(连续居住本澳未满18个月)、露宿者、遭逢突变家庭、正轮候经济援助人士,或遭逢突变的援助金受益人或家团,提供一次最长六周的短期食物补助服务,受助人在十二个月内,最多获发食物补助达十二周。是次延长「短期食物补助计划」,预料支出约澳门币一佰万元。凡合资格的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内带同所需文件,亲临本局各区的社会工作中心:包括圣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区社会工作中心、花地玛堂区社会工作中心、青洲区社会工作中心、风顺堂及大堂区社会工作中心、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申请「短期食物补助计划」服务。从本月下旬起,凡获审批的受益人,可凭「批核回条」到食物分发站内领取指定的食品组合。食物种类有白米、麦片、粉面类等主粮,副食粮有罐头和饼乾,1岁或以下婴儿可选择奶粉。


房屋局联同法改办赴港交流了解楼宇管理制度

房屋局、法律改革办公室、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及澳门大学代表等一行14人於2010年7月12日赴港拜访香港民政事务总署,与民政事务总署陈甘美华署长及梁振荣副署长、何晧琁助理署长及阮汝贤总联络主任(大厦管理)会面,了解香港楼宇管理的法例、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规范及程序、楼宇纠纷调解的机制及现时所面对的困难、以及如何提高低层破旧楼宇业主对楼宇维修保养意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互相交流经验及意见。 会面期间,双方特别就楼宇管理的发展路向作探讨,希望日后能加强双方沟通,就楼宇管理事务的发展相互交流经验,以为日后修订有关楼宇管理条例时作参考。此外,访问团当日亦拜访了香港房屋协会辖下之物业管理谘询中心,听取该中心主任王德荣先生介绍其中心为私人大厦业主提供的楼宇管理维修的资助计划及其他服务,藉此机会汲取他们在推广楼宇管理维修服务的丰富经验。 是次访问团的成员包括房屋局谭光民局长、郭惠娴副局长、法律改革办公室朱琳琳主任、立法会议员暨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成员唐晓晴及澳门大学讲师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