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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组再拆一天台屋 呼吁勿再赶建僭建物

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简称“拆迁组”)持续打撃非法工程,今天(12日)再清拆一大厦天台僭建物。拆迁组自今年四月展开联合行动至今,共跟进88宗进行中的天台僭建个案,当中超过一半已被清拆,其馀个案正在跟进或即将安排清拆。 拆迁组今早采取行动 今天采取清拆行动的僭建物位於横梁里/横围的添贤大厦五楼天台,土地工务运输局於本年4月接获市民投诉,指该大厦天台正进行僭建工程,局方随即发出禁制工程令,并分别於本年五月及七月在报章刊登告示及最终决定告示,要求违法人限期内清拆僭建物及将天台恢复原状,其后违法人曾与局方联络,但没有表示清拆意愿;直至日前被通知将僭建物内财物搬离现场,才表示愿意自行清拆。由於给予违法人自行清拆的期限已届满,清拆行动的筹备工作亦已完成,拆迁组人员决定今早采取联合清拆行动。 僭建屋被间成四房一厅 被清拆的僭建物由锌铁顶盖及砖墙构成,面积约550平方尺,细小面积的僭建物竟被间成四房一厅单位。当拆迁组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僭建物内部份砖墙、窗户及花笼有被拆除迹象,土地工务运输局提醒,非法工程的拆卸亦须事先向局方申请,取得批准后由合资格承建商进行。 清拆工作已成恒常机制 政府重申,楼宇天台属大厦共同部分,属各小业主共同拥有,为确保楼宇的防火安全,天台及楼梯应保持畅通,天台闸门更不可上锁。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自本年四月启动联合清拆至今,对打击非法工程及僭建物取得一定成效,不过仍有违法人漠视政府的禁制令及清拆令,对於此等顽劣个案,政府绝不姑息。有关打击非法工程的行动已形成恒常机制,政府呼吁居民不要心存侥幸赶建僭建物,只要属新增个案必定严厉打击,即使跟进过程中已建成甚或有人入住,亦会清拆,而所有清拆及处罚费用将由违法人承担。此外,政府绝不接受在所谓原僭建物上进行的维修或保养工程,一经发现也将视为新增个案处理。 政府对於部份违法人最终能自行清拆僭建物表示欢迎,同时提醒有关人士必须在限期内清拆僭建物,不应以任何藉口拖延清拆工作,一旦限期过后拆迁组会安排清拆工作,所有清拆及搬迁费用将由违法人承担。


未交年度报告之社会服务界别法人名单公布

根据第9/2008号法律修改及第39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重新公布的第12/2000号法律通过的《选民登记法》全文的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兹通知已获确认属於社会服务界别,但没有於法定期限前(9月30日前)送交年度总结报告之法人名单及其认别资料,将由10月13日起张贴於西坟马路6号社会工作局总部公布栏及上载至http://www.ias.gov.mo。 自公开上述所指名单后5日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得以错误或遗漏为依据向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书面提出声明异议。地址:西坟马路6号。


行政长官赴沪出席世博「澳门周」开幕式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12)日中午启程前往上海,出席明日早上举行的上海世博「澳门周」开幕式。 行政长官出发前向记者表示,感谢国家及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和执委会的支持,让澳门在上海世博举行「澳门周」及一系列推广活动,宣传澳门特区的发展情况。他表示,很高兴澳门馆在整个世博中受欢迎及获得支持。他说,这次推广很有意义和价值,进一步展示了澳门特区成立十年以来的成果。 行政长官完成上海的行程后,将於15日转往浙江省杭州市访问,并於16日返澳。


行政法务司司长与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委员施政座谈

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日前与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委员举行座谈,听取委员对特区政府明年度施政报告的意见。与会委员踊跃发言,积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为落实打造阳光政府、推进科学决策的施政理念,并为2011年度施政报告的拟定工作作好准备,特区政府广泛听取澳门社会各界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提升特区政府的施政成效。 在与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委员举行的座谈中,多位与会代表就政策谘询机制、公共行政政策研究、公职法律制度、部门重组、公务人员中央统筹管理、公务人员薪酬及津贴、跨部门协调合作、官员责任承担、施政监督机制、房屋政策、劳动关系法修订等问题,各抒己见,积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司长认同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为政府制定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提供意见、研究分析和推动改革措施、及作为社会沟通平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她表示会深入研究委员提出的建议,作爲明年度施政报告的参考。日后将不断广泛听取意见,希望各委员继续积极提出建议,共同推进特区施政工作及公共行政改革的发展。


七千多人符合资格参加「安全驾驶奖励计划2009」抽奖

由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法务局及民政总署合办的「安全驾驶奖励计划2009」已於今年9月30日圆满结束,经初步核实,共有7,042名参加者符合资格参加大抽奖,主办单位将於本周举行抽奖及公布结果,得奖名单并会於www.dsat.gov.mo公布。 为提升本澳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宣扬优质驾驶风气,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法务局及民政总署续举办「安全驾驶奖励计划2009」活动,经修正后确实收到的申请表为15,335份,反应踊跃。根据章程,参加者以及其所登记之机动车辆只要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没有因交通违例而被检控,便可自动参加大抽奖,赢取丰富奖品,包括奖金及油券,得奖名额共1,424名,其中头奖为现金奖澳门币30,000元。 经初步核实,现共有7,042名参加者符合资格参加抽奖,主办单位将於本周举行抽奖及公布得奖名单,公众如对是次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e-Macao第三阶段正式展开

爲进一步落实澳门特区电子政府与公共电子服务的发展、强化澳门特区电子政务的e-Macao项目,第二阶段经已完成。第二阶段e-Macao包括约20个项目,涉及的范畴非常广,其中包括专题研究与调查、政府信息政策建议、政府企业架构、电子政府互动架构指引、软件基建、电子服务研发等,还有一系列由世界各地邀请来的专家学者主持的专题讲座,对推动和落实本澳电子政务的发展有着一定的正面影响和贡献,也为本澳未来大型的跨部门电子政务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爲期三年的第三阶段e-Macao已正式展开,除了现有的合作伙伴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UNU-IIST)、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外,本阶段加入了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作爲合作伙伴。行政暨公职局日前已与合作伙伴签署了第三阶段e-Macao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由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所长夏德伟(Peter Haddawy)、澳门大学校长赵伟、澳门科技大学校长许敖敖、澳门理工学院院长李向玉、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理事长关敏如及副理事长莫苑梨联合签署。 e-Macao项目是政府-学术机构合作模式的典范,它是世界上少数长时间、大规模政府-学术机构合作的项目之一,其成果已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和论坛上发表与讨论,并得到肯定。它充分地利用了政府负责主导、学术机构负责研发的角色分配,在政府与学术机构作为合作伙伴的互惠关系下,让学术机构成爲政府的资讯和通讯科技“智囊”,对澳门特区现代公共行政改革作出贡献。


文化局文化社团活动资助接受申请

二○一一年文化局资助本地文化社团的年度活动计划,将於十月二十六日至三十一日接受申请,凡已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非牟利文化社团,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二○一一年度计划资助申请须知》等有关文件,可在文化局网页澳门社团资助内下载(网址∶www.icm.gov.mo)。 文化局每年对本地的文化社团提供资助,鼓励及支持民间团体展开艺术及文化活动,近年在文学、视觉艺术、音乐、舞蹈、戏剧、粤剧曲艺、学术研究等方面都有显着的发展。通过发扬文化团体的积极性,一方面推动本地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使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多姿多彩,提升澳门的文化城市形象。 为更有效地运用资源,具备以下条件的计划将可获优先考虑及重点资助。包括:一)鼓励本地文化艺术创作、开展有创意和具开拓性的文化艺术活动;二)举办培养艺术人才的培训活动;三)普及艺术教育、开展多样性的艺术教育活动;四)鼓励及开展澳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澳门历史的研究;五)推广澳门文化遗产及文物知识、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关注及支持;六)促进澳门中西文化均衡及和谐发展、提升澳门的文化城市形象、进一步提高本地市民文化艺术水平;七)实行演出售票制,有助培养及推动澳门文化消费市场者;八)以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为主题的文化艺术活动。 文化局将审核资助申请,如符合条件,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审议及厘定资助金额。此外,文化社团在填写活动计划时,除了填妥举办日期、地点、目的、形式、内容,各项预计开支和收入等外,请详细分列举办活动时所需的行政费用,此外,社团也可填报跨年度的文化活动,以三年为限,更好地为社团提供合适的资助。 申请日期由十月二十六日至三十一日,每日下午三时至七时,周六、日照常办公,申请者需将表格及有关资料一并递交至文化局文化活动厅(地址:澳门水坑尾街中建商业大厦八楼A座,电话:二八三三五一四○)。如逾期递交、欠缺资料或未能於截止日期前提交有关文件者,申请将不列为年度资助考虑。查询可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二六与文化活动厅何小姐联系。


节水小组访香港水务署 

特区政府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下称小组)日前拜访香港水务署,了解水务署在节水宣传推广工作方面的情况。双方亦就铺设双管网、大厦供水系统多方面交流了意见。 小组组长黄穗文、副组长黄锦辉,联同小组成员、以及建设发展办公室的代表,於10月7日上午前往香港湾仔政府大楼拜访香港水务署,受到了水务署助理署长钱柱森、邹志伟等的热情接待。 双方会面时就节约用水的宣传推广工作,例如举办节水活动、测漏活动、校园节水和公民教育等方面交流了意见。双方均表示未来将会针对不同的对象,举办更多不同类型的节水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营造社会的节水氛围。同时,水务署亦向澳方介绍了香港各水塘水库的保护和保育工作现状。
小组亦於下午到位於九龙观塘的油丽邨四期公共屋邨,参观双水缸以及双管网供水系统。房屋委员会及水务署介绍,应用双水缸及双管网供水系统可以在不断水的情况下完成水缸的清洗工作,在维持供水服务的同时,保障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小组认为该系统相当具有参考价值,未来将会积极研究在澳门合适的新区试行双管网供水系统。


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行政性质规范二轮谘询期结束

为期一个月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谘询期已结束,土地工务运输局期间举行四场分别针对一般团体、专业团体、注册工程师、则师及政府部门的谘询会,并出席电台时事节目及社区谘询委员会,广听民意、广纳建言。局方期望,透过今次修法,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程序效率及持续减低非法工程对市民的影响。
鉴於沿用至今超过二十五年的《都市建筑总章程》已未能配合社会发展需求,特区政府去年十二月展开修订《都市建筑总章程》的首轮谘询工作,在汲纳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后,完成制订《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谘询文本,并於九月十日起展开第二轮公开谘询。
有关文本谘询期已於十月九日结束,但市民如有任何意见,仍可向局方反映。局方现正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加紧整理和分析,务求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谘询文本条文,争取年底前送交法务部门,尽快进入立法程序。
土地工务运输局在为期一个月的谘询期间举办了四场分别针对一般团体、专业团体、注册工程师、则师及政府部门的谘询会,共有超过五十个团体、机构和部门派出代表参与,另有四十多位注册工程师、则师出席专场。局方代表亦出席了电台时事节目,与市民透过大气电波直接对话,并到中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听取委员对谘询文本的意见。
初步归纳所收集到的意见,普遍认同有必要尽快修订已沿用多时的《都市建筑总章程》,并配合制订相关专业认证法律。其中,市民、社会团体和建筑业界主要关注延长新建楼宇质量保修期及透过公告可 “推定同意”维修楼宇的条文,又认为政府应按优先处理原则逐步有序减低非法工程对市民的影响,工程业界则重点就工程审批效率、专业分工等方面提出疑问和表达意见。


二零零九年酒店业调查结果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09年有营运的酒店及同类场所共91间,包括60间酒店及31间公寓;酒店数目较2008年增加5间,其中3间为5星级酒店。由於2009年有5间酒店开业,客房总数由2008年的17,586间上升至19,697间,增幅为12.0%。 受环球金融风暴影响,尽管有新酒店开业,2009年底酒店业共有26,337名在职员工,较2008年微减0.6%。酒店的在职员工有26,183名,按年减少0.6%;而31间公寓则有154名在职员工,增加2.0%。 2009年酒店业的总收益为110.2亿元(澳门元,下同),较2008年上升6.1%。按收入项目划分,客房租金收益为47.6亿元 (占总数43.1%),而餐饮收益(23.9亿元)及场地租金收益(20.3亿元)合占40.1%。 行业总支出为138.6亿元,较2008年减少1.4%;其中固定资产折旧(27.4亿元)及利息支出(15.8亿元)两项非营运支出分别上升1.2%及5.9%。经营费用(44.5亿元)及员工支出(37.3亿元)较2008年分别减少5.3%及2.7%;另一方面,购货及佣金支出(13.7亿元)上升2.9%。此外,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达51.9亿元,较2008年增加18.6%;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较2008年减少65.2%至2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