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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大屋展演脸谱彩结色彩夺目

卢家大屋继唐山及峇里皮影戏后,为迎接 “中国文化遗产日”的到来,将再次引入清纯质朴的民间传统工艺,即日起将有脸谱及彩结(绳结)展演,由河北省艺术家张智和刘静现场献艺,多场工作坊更於本周末举行,欢迎报名参与。 民间工艺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当中脸谱艺术便与中国戏曲文化密不可分。脸谱代表了不同的京剧人物形象,造型与色彩非常讲究,形形色色的京剧脸谱,代表了不同人物的角色和性格,如红色脸谱表示忠烈、黑色的脸谱表示刚烈勇猛、白色的脸谱表示奸诈等,是理解京剧剧情的关键,同时也是一种具有民族特色,以人的脸部为表现手法的绘画艺术。 河北省艺术家张智所制作的脸谱线条流、纹理淸晰,其以纸张作原料,比起用石膏等一般材料,使原本沉甸甸的脸谱变得轻巧起来,制作时需要经过模具、糊纸、打腻、抛光、着色、涂漆等一系列工序而成,过程复杂,一丝不苟。时至今日,传统京剧演出已发展成直接於脸部上妆,而脸谱则成为一件精美的装饰艺术品受到人们喜爱,堪称中国国粹与民间传统工艺完美的结合产物。 除了面谱外,广受欢迎的绳结艺术同是民间智慧的重要体现。河北省艺术家刘静在传统的技法上,自创了许多独特的编织技艺,作品融多种材质与制作方法於一身,拓寛了传统绳结的表现范围。是次带来的作品别致有趣,与色彩斑斓的脸谱艺术相互辉映。
脸谱和绳结展演时间为期两周,时间由即日起至6月17日。为使参观者了解脸谱和绳结的制作过程,多场工作坊将於一连两个周末举行,有兴趣人士可亲临卢家大屋报名,费用澳门币20元正。卢家大屋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早上9时至晚上7时,6月9、10日(本周六、日 )为庆祝“中国文化遗产日”,更延长开放时间至晚上10时。


劳工局致力完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

劳工事务局表示,会持续检讨和完善处理劳动纠纷个案的机制,更有效、快捷及科学地作出处理和监察进度。其中,《劳工稽查章程》的修订草案已完成,并将进入立法程序。 劳工局局长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在现行《劳动诉讼法典》生效的前或后,劳工局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机制及程序均以守法及依法为基础。 另一方面,该局亦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处理劳动纠纷个案的内部指引,处理过程中每一阶段都有时效规定,而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应於8个月内完成,力求避免出现延误。 但他强调,该局绝不盲目为符合时效规定而草率完结个案,对於小部分特别具复杂性、多样性,或涉及众多当事人的纠纷,该局会实事求是、按实况加紧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分析,反覆求证,以确保劳资双方的权益能得到公平、公正、合法和合理的维护。 孙家雄指出,《劳动诉讼法典》於2003年10月1日生效后,虽然劳动纠纷个案的立案数字曾在一段短时间内下降,但随着本澳经济高速增长,涉及劳动范畴的各类事务大量衍生,立案数字持续上升,2006年更是近十年的最高峰,其中涉及劳资纠纷、卫生安全及社会保障基金供款等的个案达3,925宗,较2005年的2,159宗上升逾八成;工伤意外个案亦随建筑业畅旺上升。同时,劳工局与治安警察局不断加强联合打击黑工行动,使劳工督察近年的工作量确实有所增加。 他表示,劳工局深切理解劳工督察的工作困难,采取了一系列增聘人手、业务分工、加强沟通,以及提升人员素质的方法,舒缓劳工督察的工作压力,并有更充裕时间处理劳动纠纷个案。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121/III/2007。


预防炎夏肠胃病 食物处理要小心

盛夏已至,炎热和潮湿的天气非常容易使食物变坏,因此,卫生局提醒市民夏日须提高警觉,注意食物安全卫生,尤其是在食物处理和储存方面。 根据专家分析和过往对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爆发处理的经验,常见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原因有:即食食物与未经煮熟的食物摆放不当引致交叉污染;处理食物的程序不当或不良卫生习惯,而致食物交叉污染;可供即食食物在危险温度范围(摄氏5度至60度)下摆放过长(超过4小时);以及食物(尤其是海鲜类各肉类食物)的烹煮时间不足而引致。一般人相信,一些高危食物如鲜榨果汁、什果捞、烧味、刺身、寿司等都属较易受致病菌污染而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但据邻近地区的资料显示,在日常生活中,家中剩菜由於存放多天食用,纵使随后加热仍然有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为此,卫生局特别呼吁本澳市民,在处理及储存食物时须遵守下列良好卫生操作规范,以预防各种肠道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1. 必须向信誉良好的店铺购买食物。
2. 选购一些外观没有異常、未变坏及未变质的食物。
3. 在处理食物及进食前,应注意个人卫生,特别是彻底洗净双手。
4. 在处理食物时须注意避免食物的交叉污染;热处理的食物须彻底煮熟。
5. 食物须在安全温度范围内储存,即冻食食物应存放在摄氏五度或以下的雪柜内,热食食物则保持温度在摄氏六十度或以上。
6. 食物室温摆放不应超过4小时。剩馀菜肴须尽快存放在雪柜内,以确保食物不容易变坏;但最好的方法,还是每餐准备的饭菜份量要适当,以减少剩菜。 无論如何,当对食物的安全食用存有任何疑问时,有关食物则不宜食用。


《文化杂志》中文版第61期出版 岭南画派传人黎明回归澳门艺术大展

最新一期《文化杂志》中文版第六十一期现已出版。今期全刊“岭南画派传人黎明大师回归澳门艺术大展”特辑,搜集黎明前后跨越半世纪的澳门题材作品及其有关高剑父宗师在澳门的亲历纪闻,图文比附精彩迭出,为二十世纪澳门美术史提供了重大的历史佐证。 黎明,原名黎国安,1929年生於澳门。年逾古稀的黎明是目前少数几位仍活跃於画坛的岭南派画家之一。黎明於1940年跟随罗宝山学习,其父与岭南派宗师高剑父爲至交,因而11岁时即受教诲,几年后正式成爲春睡画院弟子,更随高剑父左右,研习高剑父之岭南画法。 由文化局出版的《文化杂志》,今期封面有岭南画派高剑父宗师题字、黎明绘画大三巴背影,封底则为黎明在澳门回归祖国之年写生的西望洋山教堂,两者前后翻过了半个世纪。这次特辑反映了20世纪澳门艺术史上曾经烛照岭南大放异彩之巨大火炬,随后几近熄灭现又重新点燃的一代传奇及经过。本书首篇由黎明亲笔撰文〈澳门情怀,游子思归〉,分享大半生事迹及创作历程,还有他为《文化杂志》的题句。 黎明於上世纪40至50年代居澳期间,经常出入澳门的街巷郊野,以小城景物入画,创作了大批以澳门历史风物为题材的山水作品,其中一幅表现大三巴牌坊的作品更获高剑父题写“濠江圣迹”,本书刊登了十多幅黎明以澳门为主题创作的作品,以飨读者。 此外,特辑亦有黎明自述,怀念一代宗师高剑父的文章,黄咏贤和柳莲分别辑录的〈雪泥鸿爪,少小情怀──“澳门神童”黎国安画稿〉、〈黎明谈艺,知人论世〉、〈宝马山房题画集萃〉及〈黎明丹青,方家集评〉等,以及陈继春撰文〈黎明与折衷派〉。 为鼓励读者关心澳门历史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状况,文化局特别给予预订或补购《文化杂志》四册以上的读者半价优惠,有兴趣的居民可到澳门中央图书馆、澳门历史档案馆、观音莲花苑、文化广场、星光书店及葡文书局购买。查询可致电3996322文化局苏小姐。


澳门博物馆徵集郑观应及郑家大屋文物

具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的郑家大屋修复工作进展顺利,除按原貌进行一系列的维修工作外,文化局计划於原址设立“郑观应故居纪念馆”,并筹备开办“郑观应文史研究中心”,以搜集、整理、收藏和研究郑观应的档案及文献。为进一步丰富展馆藏品,现公开向社会徵集有关郑观应及郑家大屋各类文物及资料,希望得到本澳及各地热心人士积极响应及参与。 郑观应世居澳门,是中国近代最早具有完整维新思想体系的理论家和思想家,也是实业家、教育家、文学家、慈善家和热忱的爱国者。其撰写的《盛世危言》对中国近代社会产生极大的震撼,而且也影响了包括孙中山、毛泽东等人,为中国近代思想史写下光辉的一页。郑家大屋是郑观应在澳门的故居,除了极具历史价值外,其建筑艺术更是澳门硕果仅存的清代民宅院落的最佳代表作。 “郑观应故居纪念馆”的筹建,务求使人们通过展品和文物了解郑观应的各项事迹,为此,文化局辖下澳门博物馆於二○○五年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启动各项有关工作。为进一步丰富“郑观应故居纪念馆”展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徵集郑观应及郑家大屋文物。文物徵集的范围包括郑观应及郑家大屋往昔的日常用品、家俱、文献、书画、函件、照片及影视资料,郑观应在内地、澳门或在其他地区生活期间曾使用过的物品、在“洋务运动”期间的文物史料,以及郑家大屋流落民间的各种文物资料等。澳门博物馆希望得到澳门市民,曾在澳门居住或海内外人士,特别是郑氏后裔及郑家大屋住客的支持和参与,捐赠或提供有关郑观应的各类文物和资讯。 有关文物捐赠或热心提供信息,请联络澳门博物馆(地址:澳门博物馆前地112号),电话:853-394 1213(陈小姐)、853-394 1216(薛先生),传真:853-2835 8503或电邮:info.mm@icm.gov.mo。


2008年第30届国际输血全球大会将於本澳举行

澳门卫生局在旅游局及中国输血协会的协助下,於2005年11月成功争取到了2008年在澳门举办第三十届国际输血全球大会的主办权。 国际输血恊会及澳门特区政府将共同承办该次大会。国际输血恊会於1935 年成立,是一个全球性的专业组织,主要由与输血医学领域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包括来自100多个国家的1千馀名个人或单位会员。有鉴於输血医学界不断有新技术、新发现和新进展的出现,国际输血协会隔年分别举办一次全球性大会和两次区域(亚洲和欧洲)性会议。第三十届国际输血全球大会在澳门举办,将是国际输血恊会成立70多年以来,第一次在中国举办的全球大会。北京和上海分别於1997年和2001年举办了亚洲区域输血大会。 多年来,国际输血协会於国际输血医学的发展、研究、引入新技术和新方法、对全球血液安全的促进以及对输血专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其两年一次的国际输血全球大会,可以说是输血界的奥运会。届时,出席会议的不仅有与会的本澳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专业人员,还有与该领域有关的参展商和旅游观光者。所以,国际输血协会每两年一次的全球大会,不仅给业内人员搭建了一个技术交流的平台,也将为本澳提供一个可充分展示文化特色、促进旅游发展的契机;所以,争取到全球大会的主办权是一个值得庆贺的事情。 本次在澳门举办的第三十届国际输血全球大会将於2008年6月7至12日在澳门威尼斯人渡假酒店举行。预计将有三千多名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以及内地的输血界专业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来澳参加会议;将有超过一百名国际知名的输血界精英在会议中演讲和分享经验;将有数十家国际品牌的厂商於会议期间,展出与输血医学相关的最新产品、仪器和技术。为令与会的国内同行能在该次大会中得到最佳的学习和经验交流机会,特区政府还将於会议主场中设同声英中传译服务,希望藉此吸引更多的国内输血医学界人员参加会议,为推动国内输血医学的发展尽一点努力和贡献。 在社会文化司崔世安司长的支持和恊调下,卫生局局长瞿国英医生及捐血中心主任等於五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与国家卫生部医政司王羽司长、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王立基先生和中国输血恊会理事长和秘书长等会面,以感谢国家卫生部和中国输血恊会在竞投和筹备该次会议的前期工作所作的努力和帮助,以及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会面期间,双方详细倾谈了筹备和举行第三十届国际输血全球大会相关的合作事宜和具体计划。 取得主办权后至今已一年多,筹备工作已逐步开展,过程中曾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大小困难,但经过积极努力和学习,逐渐解决了大部分的困难,进展开始顺畅。在馀下的一年,筹委会将会更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相关工作,以便使大会举办得更顺畅和成功,令与会者对澳门留下美好印象。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今起网上预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司法部相关规定,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於9月15日及16日举行。为方便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今年将继续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场。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实行“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报名人员在此期间的任何时间,均可登陆司法部网站(www.legalinfo.gov.cn),按照网上要求、指引进行网上填报资讯,随后,须按照澳门考区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到报名处办理审核确认。
2.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5日至20日,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已在网上预报名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资格的确认。没有在网上预报名者,也可以按照澳门考区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报名人员须带备相关材料亲临法务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办理有关手续及缴交报名费澳门币八百元。
另提醒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故相关人员须提前办理好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办理方法,请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www.cscse.edu.cn)。
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可以凭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在报名期间提交学校毕业证明书及认证书,同时还须签署《承诺书》。 此外,报名人员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法务局9872333查询,同时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获取相关资讯:
- 司法部网站,(网址:www.legalinfo.gov.cn);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 ); - 澳门法务局网站,(网址:www.dsaj.gov.mo )。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会议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今(1日)天下午举行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新委员后的首次会议。会上回顾和介绍了法改中央机制运作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并就加强法谘会的运作成效以及有关法制建设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回顾已完成的法改项目方面,首阶段由法改中央机制优先进行改革和修订的项目,包括《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道路法典》和《商法典》,其中前两者已完成立法程序,《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已於今年一月一日生效,《道路交通法》亦将於十月一日生效,与会委员认为《道路交通法》经过政府两轮广泛的谘询,而立法会亦经过长时间的审议而通过,市民当中有充分的渠道和时间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因应《道路交通法》的实施,委员认同有需要突破教育和宣传的模式,主动对法律的误解作出释疑,加强广大市民对《道路交通法》的认识及提升执法和守法意识。另外,《商法典》则於上月中完成了为期两个月的谘询,广泛徴询业界和市民的意见,并邀请来自中国内地、葡国和香港的专家学者举办了多场研讨会和工作坊,藉此加强交流,吸收其他地区的经验。 其他已展开并正在进行的项目还包括修订《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公职法律制度。其中修订《刑事诉讼法典》的工作於去年底草拟谘询文件,目前正进行修订建议与现行相关条文的比较分析,计划於明年完成相关工作。修订《民事诉讼法典》的工作於去年展开了内部谘询和研究,目前草拟了“修订《民事诉讼法典》谘询文件”初稿,将在进一步完善文本后作谘询,预计可於明年完成。修订公职法律制度的工作已於去年底完成了两轮的谘询,预计会於今年内完成有关一般职程制度的修改,而特别职程、招聘、合同等制度将於明年陆续完成修订。 在今天的会议上,委员会各成员还就如何完善法律改革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认同法改路向应切合本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需因应法律项目所规范的事宜采用不同规模和层次的谘询方法。此外,有委员提出有关法律整理、如何在法改过程中加强信息的发布,包括设立平台,增进与社会的互动、如何就市民对法律存有的疑问进行及时解释回应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亦有委员建议应集中和适当运用现有的法律人才,积极开展本地的法学理论研究,从而为法改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等。


“跟进《道路交通法》工作小组”首次会议

日前行政长官批示设立了跨部门的“跟进《道路交通法》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今(1)日上午举行了首次会议。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和保安司张国华司长出席了会议。 根据批示,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跟进《道路交通法》的相关教育、培训及宣传推广工作,关注《道路交通法》的实施情况,及时作出评估检讨及制订相关措施,并就新法律的不断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天的工作小组会议主要就已经展开或即将展开的有关《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计划作出深化讨论。针对配合新法律实施的需要,政府多个相关部门携手合作,编排部署了一系列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活动,希望透过这些活动尽量令每一位市民对自己在道路使用方面的权益和义务有清晰的了解,共同知法守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这些活动以法律生效前作为重点宣传及教育阶段,并将通过有序的统筹协调分阶段推出,兼顾中、长期的宣传部署。 为能有效和快速回应市民就《道路交通法》实施提出的问题,工作小组将透过不同渠道,包括设立电话热线等,有系统地收集市民提出的个案疑问和意见,并透过电脑专题网页、报章等方式,及时综合解释法律在相关方面的规定,化解或有的疑虑。 市民如对法律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欢迎向行政暨公职局公众服务暨谘询中心(电话:28321321)提出,亦可於办公时间致电法务局普法热线9872233查询,或浏览《道路交通法》网站www.dsaj.gov.mo/trafficlaw。同时呼吁业界及社团透过法务局的普法热线,联络“跟进《道路交通法》工作小组”,踊跃提出意见及建议。而小组亦会主动与业界及社团接触,增强沟通交流,共同为新法律的顺利实施作出努力。 出席今天工作小组会议的包括了执法部门的领导、主管和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工作小组在有必要时将随时邀请其他专责部门参与小组的工作。


政府加强宣传《道路交通法》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政府有责任向市民解释《道路交通法》,教导市民守法。她表示,政府正推行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务求加深各界对《道路交通法》的认识,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识和守法意识。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及保安司司长张国华今(1)日上午出席「跟进《道路交通法》工作小组」首次会议,与多个相关部门代表讨论即将於今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道路交通法》的各项工作。 陈丽敏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政府会对《道路交通法》进行一系列的推广,透过多种渠道,包括为业界及公务人员举行座谈会、派发宣传单张、设置网页等方式,加强各界对新法的认识。 她表示,对於车位不足的问题,有关部门已致力研究增加车位供应。政府会平衡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权益,驾驶人士不能贪图方便而违例停车,损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 她表示,《道路交通法》生效后,会根据该法的规定执罚,而在其生效前所作出的相关违法行为,会按《道路法典》规定处理。 此外,她亦呼吁各界人士对《道路交通法》提出意见,务求令法律能更顺利推行。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表示,警方会为警员订定发告票的内部指引,让前线警员执法时有所依循。他表示,警方会致力确保本澳重点商业区域及街道畅通无阻,令本澳经济活动及旅游业能顺利发展。 由於《道路交通法》涉及面广,政府早在 2005 年已发表谘询文件,展开了两轮公开谘询,收集各界意见;法案在去年 10月 提交至立法会,经过 6 个月的讨论和审议,在今年 4 月获得通过。法律原定在 7 月实施,为求有更充分的时间作准备及宣传,新法顺延至10月执行。另外,特区政府於5月9日启动首阶段《道路交通法》培训活动,举办六班培训课程,对象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培训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及公职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