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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闽澳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
为加强福建省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体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体育局组织23人的青少年体育交流团,於本年7月25日至28日前往福建省福州市参加 “闽澳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与当地青少年进行了乒乓球和羽毛球二个项目的体育交流。透过这次交流活动让本澳青少年乒乓球和羽毛球运动员加深对项目的认识,了解内地运动员的训练经验,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及进一步加强了两地体育领域的合作关系,促进了两地体育项目的发展。 两地体育部门自2012年签署的《闽澳体育交流合作意向书》,自签署意向书后,两地进行了多次体育交流互访,效果良好。在此框架下“闽澳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於2014年开始举办,今次已是第三年举行,今年由体育局组织青少年体育交流团到访福建省,与福建省青少年运动员进行体育交流活动。 在交流活动过程中,双方教练互相交流运动训练的心得,两地青少年运动员透过活动进行专业训练,让本澳青少年运动员体验内地专业训练的情况,培养良好的训练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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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率队到产业园调研
7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率团到访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下称:产业园)进行实地调研。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顾问、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吕红携多位公司领导接待及陪同参观。 吴浈副局长一行先后到产业园展示中心及观景平台参观,了解园区的功能布局及工程建设现状,随后於产业园前期发展中心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就园区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产业园的项目推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会议期间,吕红董事长介绍产业园的工作进展及发展规划时表示,这两年来,产业园的各项工作正在加速展开,包括在硬体建设、国际合作推进方面、招商等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展;目前已有46家中小企业有意入园发展,正在陆续推进商业注册等相关入驻工作。然而,产业园在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包括产业园周边的产业科技发展、科技人才等客观条件不足,以及名优项目在落地过程中提出相关优惠政策诉求等。 吴浈副局长对此作出积极回应,他表示对产业园在有限的条件下所取得的各项工作进展十分肯定,对产业园一直以来在促进中医药国际合作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认可,认为产业园专家顾问委员会团队十分权威。他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对产业园的各项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他期望,产业园今后能够著眼全球,形成中药研究气候,能够抓住横琴自贸区的发展机遇,在中药创新、中药产业发展、中药质量提高等的政策、制度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既可为国家的制度完善做出贡献,又可为本地的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最后,双方认同产业园应密切关注内地中医药业的发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的优秀制度,在政策制度创新上总结经验。 当日陪同参考座谈的还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注册司副司长李茂忠、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秦晓岺、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任丁建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张志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方洪添,以及澳门卫生局药物事务厅厅长、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董事蔡炳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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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柴油车尾气路检八成合格
为控制尾气排放量超标的车辆在路面行驶,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组成工作小组,持续进行路检柴油车尾气排放工作。今年上半年,被抽查的368部柴油车中有69部尾气排放超标,并以轻型货车为主。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注重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柴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可被罚款澳门币600元及强制检验。 超标以轻型货车为主 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是本澳空气污染源之一,为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组成的工作小组每月不定期到本澳各区街道、巴士站及旅游巴停泊区,抽查行驶中的柴油车辆。根据统计,今年1至6月,工作小组共抽检了368部柴油车辆,当中包括64部重型货车、190部轻型货车、70部旅游巴、19部巴士及25部的士,其中299部被检车辆通过检验,合格率逾81%。超标的车辆中以轻型货车为主,共54部,占超标车辆总数七成八。(详见附表) 排放量超标罚款600 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当警方发现柴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过法定最大容许值60个烟雾单位,会即时向车主发出澳门币600元的罚单,并强制相关车辆进行特别检验;如车主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特别检验,将按照相关规定,每逾期一个月收取澳门币500元的附加费,而相关罚款及费用必须先缴清才可为其车辆缴纳下一年度的行车税。呼吁车主要注意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罚款及强制检验,共同为本澳环保工作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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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港客运码头将更换登船桥
外港客运码头内供乘客上落船只的6条登船桥已使用多年,有关设施逐渐老化。为保障市民和旅客安全,土地工务运输局计划於明年第一季展开登船桥更换工程,并加强登船桥的防滑和挡雨等效果,以确保其在良好状态下运作及进一步完善有关设施。 登船桥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固定桥体、活动桥体、吊塔、卷扬机系统及其相关周边配套设施如供排水、消防燃油、供电、照明系统等。是次更换工程会将外港客运码头全部共6条登船桥重新设计及更换,包括维修与登船桥连接的岸上遮雨篷;其中,在设计上会要求加强有关设施的防滑、挡雨、通风及采光等效果,以方便市民和旅客出行。登船桥会逐条更换,减低对码头运作的影响,工程最长施工期为360个工作天。 “外港客运码头登船桥更换工程”现正公开招标,截标日期为8月24日中午12时正,公开开标日期为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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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B区平整土地作临时泊车区
为善用和有效管理本澳土地资源,土地工务运输局将平整由嘉乐庇总督大桥至观音莲花苑之间的新城填海区B区地段,并安装照明设施,以配合相关部门将该处辟作临时泊车区,有关工程现正公开招标。 新城填海区B区地段正进行各项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启动工程建设前,为善用本澳土地资源,避免部份地段被非法占用或车辆违泊等情况,相关部门计划将由嘉乐庇总督大桥至观音莲花苑之间的新城填海区B区地段辟作临时泊车区,供巴士及重型车辆停泊。配合相关设施的设置,土地工务运输局将进行土地平整及铺设路面等前期工程,工程主要包括:铺砌碎石层和沥青路面、建造分区围网及闸门、设置照明系统等,工程完成后将交管理部门使用。 “新城填海B区平整及铺面工程”正公开招标,截标日期为8月17日中午12时,公开开标日期为8月18日,工程预计於2017年第1季动工,最长施工期约为210个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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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办8月举办敢梦敢创系列分享会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将於八至九月期间在大学生中心举办六场以生涯规划为题的“敢梦敢创──生涯规划系列分享会”,邀请不同界别代表分享创业、文创、经营及成功之道,欢迎有兴趣的人士踊跃报名参加。 是次活动旨在加深学生对生涯规划的认识,了解其重要性,以便为将来投身社会作好充分准备。高教办除分别邀请到经济局代表介绍青年创业孵化中心,还邀请到受《澳门文化创意产业系列补助计划》补助个案文创界、商界及青年创业人士代表到现场与学生分享实现梦想的点滴。 首场分享会将於八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六时至七时三十分於大学生中心(地址: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即卢廉若公园巴士站对面)举行。届时经济局代表将介绍青年创业孵化中心所提供的服务、申请对象以及相关行政手续等。现场还设有问答环节,为与会者提供与主讲嘉宾互动的机会。 活动将以粤语进行,倘需要葡语即时传译的人士,请於8月12日前报名及登记。欢迎有兴趣的人士由即日起登入高等教育升学资讯网网页(www.gaes.gov.mo/counseling/)查阅详情及报名,或可致电2834540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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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或以上长者8月1日起可申领公积金个人帐户款项
社会保障基金8月起按年龄分阶段接受合资格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年满75岁或以上、正领取社保残疾金且超过1年或正收取社会工作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由8月1日起可进行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款项申请;年满65岁至74岁长者的提款申请则由9月开始。 今年合资格提款的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约有五万五千多名,社保基金沿用去年的方式,按年龄分两阶段接受市民的提款申请。首阶段率先接受被列入名单的75岁或以上长者(1941年9月或之前出生)、正领取社保残疾金且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进行提款申请,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发申请表,有关申请经批准后,款项会於10月21日发放。社保基金另会於9月向被列入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1941年10月至1951年9月出生)寄发申请表,他们可由9月起向社保提交提款申请,有关人士最快可於11月22日获发款项。 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每年只可提款一次,合资格的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可透过设於全澳各区合共34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或填妥申请表交回以下地点: (一)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 (二)民政总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 (三)社会工作局辖下社会工作中心(仅限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另外,未满65岁但因本人或其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严重伤病而需负担庞大医疗开支、基於人道或具适当说明理由的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亦可进行提取款项申请。申请表可於社保基金网页下载或到各服务点索取。 市民如想查询公积金个人帐户2016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或於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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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务局与国家海洋局进行工作会议
海事及水务局与地图绘制及地籍局日前赴京与国家海洋局进行工作会议,讨论了本澳疏浚物倾倒区的管理、海岸线勘测工作、海上工程及用海项目的沟通协调机制等事宜。 贯彻落实合作安排加强沟通协作 爲加强海域的用海管理合作,国家海洋局与特区政府於年初签署了《国家海洋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根据合作安排中的协调机制,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组成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海域管理事宜。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司长潘新春欢迎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等一行。潘新春表示,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海域划界工作,期望双方在海洋范畴加强沟通合作,确保海域的开发利用符合国家整体利益。 黄穗文表示,为落实用海合作安排,海事及水务局与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已於年初举行了工作会议,加强在海洋环境基础调查、海洋灾害防治、区域规划、疏浚泥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合作,并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和促进双方技术交流合作。黄穗文在会议上亦介绍了特区政府在海域管理方面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开展研究勘测科学管理海域 双方在会议上讨论了澳门特区海域疏浚物倾倒区的管理事宜。一直以来本澳的公共航道和港池等均需要进行疏浚以维持足够的水深,加上新城填海工程的相继开展,预期位於九澳东南面的疏浚物倾倒区将不敷应用。为此,双方认同应就另觅疏浚物倾倒区开展专业的调查研究,以评估各种方案的可行性。 另外,地图绘制暨地籍局计划开展本澳的海岸线勘测工作,亦在会议上听取了国家海洋局的意见,例如内地在进行海岸线勘测的相关经验等。同时国家海洋局与地图绘制及地籍局亦就为海岸线勘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援一事进行了探讨。 完善沟通机制做好海域管理 按照“用海合作安排”,倘若海上工程和用海项目对对方管理海域的用海活动构成影响,特区政府与国家海洋局会互相听取意见。会议上双方就互相听取意见的机制达成了共识,以加强海域管理的沟通合作。未来双方会继续完善有关机制中的具体流程,进一步做好海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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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举行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联席会议
粤澳双方日前就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工作进行了首次联席会议。会议审议了联络小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讨论了海上遇险合作、互连航道海上交通管理、船舶防台联动、船舶管理通报协作机制、高速客船安全管理等议题。 贯彻落实合作安排加强海事沟通合作 为做好澳门特区海域内的海上交通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与特区政府於年初签署了“合作安排”。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作爲联络单位,会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协调海上交通和航道管理的事宜。 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一行获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的热情接待。梁建伟在会上指出,粤澳在海事方面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两地海事部门定期举行联合演练,一直以来共同为珠江口的海上交通安全贡献力量,并希望两地未来能进一步加强在海事方面的沟通和交流。 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表示,为落实“合作安排”,粤澳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工作联络小组於1月底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以贯彻落实有关合作安排,保障内地与澳门航道互连互通,加强通航管理的信息共享与合作。 审议联络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 粤澳双方在是次联席会议上,审议了联络小组第一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包括:双方已拟定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联络机制,加强交流合作;由澳方设置但现位於粤方海域航标的设置和维护正逐步移交予粤方负责;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的划定,两地将对《环澳门水域航行指引图》进行修订。其它各项相关工作亦正有序展开。 联席会议顺理海事管理合作 在联席会议上,两地亦讨论了飞机海上遇险救援抢险的合作事宜、“往内港航道”及十字门汇流区海上交通的管理、内地人员在澳门海域内遇险后的移交事宜、澳门氹仔第四条跨海通道的项目情况。双方亦探讨了建立船舶防台联动机制、建立船舶管理方面的通报及相互协作机制、讨论粤港澳高速客船的安全管理事宜、粤澳交界水域海图测绘等议题。 加强沟通作多方交流 随著《水上交通合作安排》的落实,两地的海事方面的合作越趋紧密,粤澳双方认同联席会议和联络机制有助两地共同应对现时海事管理方面的挑战。双方并期望未来继续讨论各项海事合作的议题,加强交流合作,提高两地的海事管理效能和水平,确保两地航道互连互通,以及加强保障海事安全。 澳方出席会议的部门包括:海事及水务局、澳门海关,粤方除广东海事局外还包括:广东省航道局、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山海事局、珠海海事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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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份之税务责任
二零一六年 八月份之税务责任 全月 旅游税 -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八月十九日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5/2015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本年度之旅游税) 房屋税 - 缴纳房屋税。(八月十二日第19/78/M号法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根据第15/2015号法律第十九条规定,扣减2015年度房屋税税额澳门元$3,500.00,倘纳税主体为法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非本澳居民,税款之扣减则不适用) 机动车辆税 -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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