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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总结北京述职行程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3)日总结北京述职行程表示,习近平主席及李克强总理充分肯定澳门特区政府的工作,并表示会继续全力支持澳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特区政府稍后将就经济适度多元及深度调整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并会将有关建议文本呈交中央。 在水域管理方面,他表示特区政府首要先做好交接及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法规。至於“海一居事件”,他重申收回相关土地是依法严格执行,呼吁居民要合法、和平、理性表达诉求。 行政长官崔世安於12月21日至24日前往北京述职。国家主席习近平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下午分别接见行政长官崔世安,行政长官向领导人汇报了特区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介绍了未来一年的施政方针。在此之前,崔世安一行与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王光亚等进行工作会议。 行政长官在总结行程时表示,习近平主席及李克强总理除了充分肯定特区政府在过去一年的工作外,并特别表达中央将会继续全力支持特区政府的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他表示回澳后将与梁维特司长就经济适度多元、经济深度调整,以及更多支持中小企和青年人等方面进行商议、研究,之后将撰写有关建议文本呈交予中央。 此外,他表示,感谢中央送予澳门管理水域的大礼物,让澳门在长远及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方面,以及为粤澳合作框架下的新发展创设了更好的条件。中央明确希望澳门管理好水域,在经济适度多元规划及促进与广东省合作方面有更良好的深度发展。他补充,澳门管理水域有了清晰的界定,有关海洋经济的研究及规划方面未有下一步的工作时间表,目前,特区政府首要是做好交接及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法规,与广东省研究更广泛包括海洋经济的合作。 在被问及海关关长的人选时,他表示,根据《基本法》规定,提名人选是行政长官的责任,在有人选后会根据《基本法》向中央作出提名,由中央任命。他透露将於一月份内处理相关工作。 对於“海一居事件”,他重申,特区政府已多次明确表示,依法施政是特区政府施政的重要原则,收回土地是依据《土地法》严格执行,在处理该事件中没有背离相关法律法规及原则。目前,发展商已公开表示向特区政府提起司法诉讼,政府将会面对相关诉讼。他亦再次呼吁,澳门市民可透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表达诉求,但有关的行为和行动必须在合法、理性和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他透露,与王光亚主任举行工作会议期间亦曾提及有关事件,此乃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事务,王主任是同意的。而他本人亦表达了会依法执行处理事件。 有关都市更新委员会的进展情况,行政长官表示,相关范畴的司长在施政报告中提到了都市更新的工作,目前,行政会已通过相关行政法规,很快会向外公布,这是一个谘询组织,将由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担任主席,相信在委任各成员后会随即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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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俊荣恭祝市民圣诞快乐新年进步
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今(23)日在社文司网站上发表网志,向市民恭贺圣诞新年,并感谢市民过去一年对社文司工作的支持,全文如下: 澳门回归祖国16周年了,值此全城欢庆及新年即将来临的时刻,我谨向全体市民恭祝圣诞快乐,新年进步! 我担任社会文化司司长也刚刚届满一年,这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也是有所收获的一年,我时刻不忘就任时的承诺, 本著最大的热诚、坚定的意志和高度的承担,全心全意为澳门市民谋取福利,为建设我们幸福的家园而拼搏。 这一年来,特区医疗体系作出变革,政府医疗服务取得较大改善;各项社会援助和福利措施加快优化,弱势群体得到更深入照顾;教育素质提升,国情教育更为普及深入;文化、旅游、体育三者联动的协同效应初步彰显,文创产业也以朝阳升起之势迈步向前。 回首过去365个日日夜夜,在很多的学校、社会服务机构及各类院舍、中心,在接触方方面面社团及参与不同活动的期间,我度过了许多动容的时刻,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长印脑海,一件件动人的事迹铭刻在心。我深深感受到,正是广大市民给予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并以默默耕耘和辛勤奉献,造就了今天澳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祥和与幸福。 我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过去一年工作的支持和认可,感谢社会文化司范畴全体工作团队付出艰辛及努力。明年,我和工作团队将继续以“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为信念,努力不懈做好各项民生工作,为打造澳门我们共同的幸福家园作出更多贡献。 谨此祝愿各位市民身体健康,阖家圆满,生活幸福,圣诞快乐,新年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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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治安警在大三巴及议事亭前地一带实施人潮管制措施
治安警察局预期在12月24日平安夜当晚将有大批市民前往大三巴及议事亭前地一带庆祝,适逢本澳各区举行的光影节活动,会吸引大批旅客驻足拍照,届时将会游人如鲫。为保障公众安全,治安警察局於本月19日至31日在大三巴牌坊光影播放后,有需要时将会实施人潮管制措施,连日来有关措施实施效果良好,在短时间内有序疏散该区挤拥的人群。 此外,警方预计於平安夜当晚在大三巴及议事亭前地一带人潮将会涌现,届时会按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人潮管制措施。 一、平安夜大三巴人潮管制措施: 1、大三巴街单向人潮管制措施: 大三巴街(手信街)至牌坊一段采取人车分流措施,实行潮水式放行,并将实施单向人潮管制措施,人流只可单向上行往牌坊,并取道周边的街巷如大关斜巷、关前后街、高园街等离开。 2、大三巴牌坊人潮管制措施: 鉴於平安夜当晚大三巴牌坊除了有光影播放外,亦有团体在此举行宗教活动,预计会有大批游人及信徒踊至,爲此,当大三巴牌坊楼梯出现挤拥时,该区域会采取管制措施,在光影播放后,接近牌坊范围的公众只可向上沿牌坊两边小路离开,而接近耶稣会广场的民众只可向下离开牌坊楼梯范围。 3 、大三巴交通管制措施: 实施大三巴街单向人潮管制措施后,沿营地大街驶进之车辆需左转草堆街方向,不可进入关前后街,以避免人车交滙而造成危险。另外,若大三巴一带出现持续挤拥的人潮,沿高园街驶进之车辆需右转同安街离去,以及禁止旅游巴驶进西坟马路,直至人潮情况舒缓。 二、议事亭前地及玫瑰堂一带之人潮管制措施 1、议事亭前地(喷水池)及玫瑰堂一带,在人流正常情况下,可自由出入;然而,当该区域出现大范围人群挤拥时,治安警察局会视乎实际情况对该区周边可进出之路口进行局部或全部采取单向式通行,届时在喷水池及玫瑰堂区域内的人群可以在各路口离开,但区域外的则不可内进,目的是迅速舒缓挤拥情况,保障游人安全。 2、交通管制措施方面,当议事亭前地人流到达高峯时,将会限制从南湾大马路和美丽街驶往大堂斜巷之车辆,以及限制新马路往营地大街之车辆。 三、有关上述多项措施不一定同步实行,须视乎实际情况。警方在此呼吁居民和旅客,在平安夜当晚请遵从现场警员指示行进。为免意外发生,当人多挤迫时,应互相包容,并顺著人流有序前进,切勿争先恐后;同时,照顾好同行长者和幼童,并保管自身财物,共同欢度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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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的大三巴光雕表演只演7时及7时半两场
2015欢乐佳音平安夜综艺晚会将於明(24号)晚在大三巴牌坊耶稣会广场举行,旅游局为此作出配合,平安夜晚上的大三巴牌坊光雕表演只演7时及7时半两场,光影节其他景点的活动照常,敬请市民及旅客注意。预料平安夜当晚的旅游区游人如鲫,呼吁参与"2015澳门光影节 - 光影奇缘"的人士遵从现场执勤警员的指示,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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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机动车辆税规章》24日起生效
第14/2015号法律〈修改《机动车辆税规章》〉今天 (23日) 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公布,并於明日 (24日) 起生效。 为配合澳门整体交通运输政策,增加购买车辆成本,调控车辆增长数目,经修法后,汽车和摩托车的税率均有所调升。按计税价格级别,前者在结算时采用的平均税率调升至40%至72%,后者则调升至24%至50% (附表)。法例同时取消了专门用作旅游用途的客运车辆的税务豁免,但设有过渡规定。已取得旅游局发出的具约束力的赞同意见书者,若於法例生效后15日内向财政局递交税务豁免确认申请书,且附同由旅游局发出的赞同意见书,仍然可以取得豁免。 另外,为简化行政程序,法例取消了参与新机动车辆商业循环的经济参与人,每月底前须向澳门财税厅递交M/7格式申报书,申报其上月取得、进口或移转新机动车辆,以及把新机动车辆拨作自用之规定。 如有查询,可致电财政局税务谘询 (电话:2833 6886) 或旅游局 (电话:2831 5566 )。 * 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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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澳门高校学生写作比赛现正接受投稿
由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主办,澳门文艺评论家协会承办的第十二届澳门高等院校学生写作比赛现正接受投稿,欢迎本澳高校学生以及於澳门以外地区高校就读的澳门学生报名参加。 澳门高校学生写作比赛成功举办了十一年,一直得到本澳、内地、香港、台湾等地的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本澳各高等院校,以及师生的大力支持。透过比赛,除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写作能力及思考能力外,亦推动校园阅读及创作风气,加强院校间的学术交流。 参赛者须从今届比赛指定的十六部/篇作品中任选其一,并就有关作品的思想和艺术进行人文解读。比赛设冠、亚、季、殿军一名,优异奖六名,以及优良奖十名。有意参加者可於2016年3月15日或之前,登入澳门大专学生部落(https://studentblog.gaes.gov.mo/)进行网上投稿。有关比赛详情可浏览澳门大专学生部落,如有疑问,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34-5403或电邮至studentblog.gaes.gov.mo向高教办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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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劳动债权保障基金》和《订定价值明显低微的债权金额》两个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劳动债权保障基金》和《订定价值明显低微的债权金额》两个行政法规草案。 第10/2015号法律《劳动债权保障制度》设立了具有法律人格的劳动债权保障基金,以确保该法律规定的保障。根据该法律第三条的规定,基金的组织、管理和运作透过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劳动债权保障基金》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规定,劳动债权保障基金旨在为雇员提供第10/2015号法律《劳动债权保障制度》规定的保障,并承担相关的负担。该基金受行政长官监督,收入存放於库房的代理银行的专用帐户内,由行政管理委员会支配。劳动债权保障基金由行政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分别为劳工事务局局长及财政局代表,并由前者担任主席一职。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代任人由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任期两年,可续期。行政管理委员会每月举行两次平常会议,并在主席主动提出或应任一成员建议时召开特别会议。 另外,根据第10/2015号法律《劳动债权保障制度》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如劳动债权保障基金代位取得的债权金额不超过由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的金额,则基金无须采取措施收回债款。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订定价值明显低微的债权金额》行政法规草案。 经参考七月五日第30/99/M号法令第四十二条有关税务执行程序方面的规定,对利益值不超过澳门币一千元的一切税务执行程序均作无财产裁定。因此,草案建议将劳动债权保障基金无须采取措施收回债权的金额,订定为澳门币一千元。 以上两个草案建议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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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的规定公开谘询
随着社会发展和变迁,现行《刑法典》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已不符合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社会团体、司法机关及法律界曾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意见,希望尽快检讨及优化现行《刑法典》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为回应社会的殷切诉求,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优先对该法典与性犯罪相关的章节进行检讨。 为此,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在前期分别听取司法机关、刑事警察机关、律师业界和学术界等人士的意见的基础上,已委托学术团体与民间团体进行学术研究及民意调查,希望透过科学立法的方式推进此项修法工作。经有关分析和研究,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和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拟於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2月22日就修订《刑法典》中有关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的相关规定展开公开谘询。 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和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於2015年12月23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澳门传媒介绍本次建议修订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1.修订强奸罪的规定;2.创设一项加重性胁迫罪;3.引入新罪状-性骚扰;4.修订淫媒罪;5.引入新罪状-与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罪;6.引入新罪状-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物品罪;7.在不同的罪状上将针对性交及肛交的刑幅与针对“口交”或“插入式性欲行为”的刑幅作等同处理;8.检讨性犯罪的性质(公罪或半公罪)。发布会上,本次谘询负责部门亦就传媒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为使社会大众更好的了解本次谘询内容,有关谘询文本可透过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网址(www.dsrjdi.ccrj.gov.mo)和法务局网址(www.dsaj.gov.mo)查阅并下载,也可向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法务局、政府资讯服务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和民政总署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索取。 另外,为使广大市民了解本次谘询内容,以及为专业界和学术界创造良好的讨论氛围,谘询期内本次谘询负责部门将会举办公众谘询会和学术研讨会,直接听取意见并参加讨论。 如市民对本次谘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透过邮寄(澳门宋玉生广场398号中航大厦6楼或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15-20楼)、传真(2875 0814或2871 0445)或电邮(consultation@dsrjdi.gov.mo 或 info@dsaj.gov.mo)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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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开展“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之制度”公开谘询
环境保护局於本年12月23日起开展为期45日的「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之制度」公开谘询,收集社会各界对於零售层面实行「胶袋收费」措施、受规管的商户类别、收费水平、豁免情况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藉此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让未来推出的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和符合澳门实际情况。 「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之制度」公开谘询新闻发布会今日在环境保护局举行,介绍有关谘询详情。 「源头减废」一直是特区政府重视和关注的议题,《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亦提出强化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透过经济手段改变消费者的行为模式,作为整个固体废弃物管理政策的切入点并逐步引入各种措施。为全面探讨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的议题,环境保护局於早前委托专业顾问机构,开展「澳门限制塑胶袋生产和使用的调查和研究」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调查与分析。有关研究显示,澳门市民平均每人每日使用约2.2个塑胶购物袋,年总使用量约4.5亿个。逾六成受访市民表示澳门有滥用各类购物袋(包括塑胶购物袋、纸制购物袋及环保购物袋等等)的情况,其中超过七成认为塑胶购物袋是最常被滥用的购物袋,而近八成则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有减用购物袋的空间。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局过去已分别从「意识提升」和「自愿性措施」两方面着手,一方面继续深化固有的减塑宣传教育工作,让社会不同阶层切实关注使用塑胶购物袋等问题;另一方面透过不同的宣传方式创设有效平台,致力将公众的减塑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而推动社会持之以恒实践减塑工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环境保护局正式开展「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之制度」公开谘询,主要就澳门未来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进行讨论,并就於零售层面实行「胶袋收费」措施、受规管的商户类别、收费水平、豁免情况等问题收集社会意见,期望能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谘询期由本年12月23日至2016年2月5日(共45日),环境保护局早前已举行环境谘询委员会专场介绍会,稍后亦将举行两场公众谘询会,以及政府部门、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相关业界和团体的专场谘询会,并会举行谘询巡回展览,欢迎市民踊跃参与和发表意见。谘询结束后,局方将整理和分析收集所得的意见和建议,按谘询结果并结合澳门实际情况,下一步将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之制度」谘询文本现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www.dspa.gov.mo),如社会各界对有关谘询文本之内容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於2016年2月5日或之前,以亲临、邮递(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地下)、电邮(plasticbag@dspa.gov.mo)、电话(2876 2626)或传真(2872 5129)等方式发表意见。 * 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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