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为拟经营第5/2026号法律《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所指的餐饮场所发出准照或登记证明
* 餐饮场所:指不论其名称、形式及规模为何,以直接或间接收取报酬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在场内享用食物及饮料服务的场所
服务对象:经营餐饮场所人士
申请资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
服务结果:符合条件者,有关申请将获得批准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市政署 – 环境卫生及执照厅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慕拉士大马路222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传真:(853) 2871 1203
电邮及网站
电邮:ccgo@iam.gov.mo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