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升降設備資料登記

更改升降設備的使用狀態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升降設備責任人
升降設備保養實體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或 登入“商社通”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網上辦理:

  1. 登入“商社通” 辦理,並填妥申請所需的相關資訊。
  2. 上載填妥的 (U101C) 升降設備申報授權書的影像檔。

親臨辦理:

  1. 填妥的 (U100C) 申請表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法定代表簽名及蓋公司印章,並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2. 填妥的 (U101C) 升降設備申報授權書 (僅適用於由被授權的保養實體作登記申請) 。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所需時間

網上申請:約 10 天
親臨辦理:約15天


備註/申請須知

  • 登入 “商社通” 辦理,並填妥及上傳申請所需的相關資訊。
  • 倘若親臨辦理,有關表格範本可於土地工務局網站下載。
  • 倘若拆除升降設備,須另行向本局遞交更改工程計劃。
  • 對於已聲明暫時停止使用的升降設備,其檢驗合格聲明書自動失效,責任人須即時移除檢驗合格聲明書,另須將暫停使用升降設備的公告張貼於《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第六條第五款所指的位置及相關建築物主入口的當眼處,並在獲發出新的檢驗合格聲明書前,不得恢復使用。
  • 土地工務局接獲本申請時,將派員到現場核實升降設備的情況。
  • 當已聲明暫時停止使用的升降設備獲檢驗實體重新檢驗合格,並獲發出檢驗合格聲明書後隨即可投入運作。

相關規範或要求

  • 第14/2022號法律 –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
  • 第11/2023號行政法規 –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 第39/2023號行政法規 – 升降設備的技術規範及質量保證準則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網上申請可透過 “商社通” 查詢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雙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 “商社通” 提示信息 (適用於 “商社通” 辦理) 。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透過 “商社通” 下載結果。
  • 收據 (適用於親臨辦理) 。
  • 公司蓋章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適用於親臨辦理) 。

表格下載

U100CU101C


資料提供:土地工務局(DSSCU)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30 09:33

創業及營商 工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