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升降設備責任人
升降設備保養實體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或 登入“商社通”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網上辦理:
- 登入“商社通” 辦理,並填妥申請所需的相關資訊。
- 上載填妥的 (U101C) 升降設備申報授權書的影像檔。
親臨辦理:
- 填妥的 (U100C) 申請表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法定代表簽名及蓋公司印章,並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 填妥的 (U101C) 升降設備申報授權書 (僅適用於由被授權的保養實體作登記申請) 。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所需時間
網上申請:約 10 天
親臨辦理:約15天
備註/申請須知
- 登入 “商社通” 辦理,並填妥及上傳申請所需的相關資訊。
- 倘若親臨辦理,有關表格範本可於土地工務局網站下載。
- 倘若拆除升降設備,須另行向本局遞交更改工程計劃。
- 對於已聲明暫時停止使用的升降設備,其檢驗合格聲明書自動失效,責任人須即時移除檢驗合格聲明書,另須將暫停使用升降設備的公告張貼於《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第六條第五款所指的位置及相關建築物主入口的當眼處,並在獲發出新的檢驗合格聲明書前,不得恢復使用。
- 土地工務局接獲本申請時,將派員到現場核實升降設備的情況。
- 當已聲明暫時停止使用的升降設備獲檢驗實體重新檢驗合格,並獲發出檢驗合格聲明書後隨即可投入運作。
相關規範或要求
- 第14/2022號法律 –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
- 第11/2023號行政法規 –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 第39/2023號行政法規 – 升降設備的技術規範及質量保證準則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網上申請可透過 “商社通” 查詢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雙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 “商社通” 提示信息 (適用於 “商社通” 辦理) 。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透過 “商社通” 下載結果。
- 收據 (適用於親臨辦理) 。
- 公司蓋章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適用於親臨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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