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 服務對象:
已登記的工會或工會聯合會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 - 服務手續及所需文件:
服務手續:
工會或工會聯合會在下列情況下消滅,行政管理機關成員須自通過相關決議或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書面通知勞工事務局:
(1) 經會員大會通過決議;
(2) 設有存續期的工會或工會聯合會,其存續期已屆滿;
(3) 出現設立文件或章程所訂明的其他消滅原因。所需文件註1包括:
(1) 填妥的《工會或工會聯合會消滅的通知》;
(2) 相關決議的會議紀錄副本(倘有)。
是否支持代辦
是
備註/申請須知
註 1: 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一正式語文書寫;如以其他語文書寫,須附同根據《公證法典》第 182 條至第 184 條規定作成的譯本,但獲勞工事務局豁免譯本者除外。
是否支持代領
否
是否支持文件櫃
否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勞工事務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45 分;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一戶通-預約櫃枱服務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