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澳琴有關部門協商,按照行政長官批示,根據第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十一條第一款(八)項的規定,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時起,重新開放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恢復通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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