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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規管一次性塑膠棉花棒、氣球棒及充氣打氣棒


特區政府逐步落實限塑措施,繼推出一次性發泡膠餐具及食品托盤、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飲吸管、飲料攪拌棒、刀、叉、匙、杯及餐碟的管制措施後,根據經第3/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五條第一款(五)項之規定,透過第16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進口一次性塑膠棉花棒、氣球棒及充氣打氣棒。有關行政長官批示將於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在制訂上述管制措施前,特區政府已綜合分析澳門的實際情況、替代品供應及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並與相關業界進行交流和聽取意見,以冀透過一系列的限塑措施,更好地保障本澳環境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