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將向聯合國提交關於《殘疾人權利公約》(下稱“《公約》”)的第四及第五次合併履約報告。澳門特區政府因《公約》適用於澳門而須向中央政府提交履約報告,以作為我國報告的組成部分,並由中央政府統一向聯合國提交。
澳門特區政府正開展上述報告的撰寫工作,當中將主要闡述澳門特區政府自提交上一份報告以來為履行《公約》的各項規定而採取的立法或行政措施,以及為落實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在上一輪審議中所提出的結論性意見或建議而採取的行動和取得的進展等。報告內容涵蓋的期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社團於2026年5月11日前,透過以下方式就報告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郵寄/親臨: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21樓
傳真:28228210
電郵:info@dsaj.gov.mo
關於澳門特區政府以往提交的《公約》履約報告及相關審議的結論性意見等資料,請參閱法務局網頁:https://www.dsaj.gov.mo/dept/dadidir_tc.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