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根據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五十四條有關喪葬津貼的規定,已承擔社會保障制度受益人喪葬費用的人士,透過申請可獲發放喪葬津貼。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死者須為登錄於社會保障制度的受益人;
- 申請人須為承擔受益人喪葬費用者。
服務結果
向合資格申請者發放喪葬津貼金額為2,750澳門元。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基金發放處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2853 2850
24小時語音熱線:(853)2823 8238
傳真:(853)2853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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