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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澤:《民防綱要法》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定義

黃少澤:《民防綱要法》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定義

【新聞局】《民防綱要法》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定義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12)日表示,已重新檢討《民防綱要法》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的條文,並送交予立法會常設委員會。他強調,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的定義,不存在灰色地帶,同時並會進行廣泛的宣導,讓社會更清晰了解條文,釋除公眾對條文的疑慮。

黃少澤今日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記者訪問。他感謝社會各界對《民防綱要法》的關注、關心及發表意見。他指出,《民防綱要法》法案已獲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但在這時間仍不間斷對條文進行檢討,新條文的文本已送交予立法會常設委員會。他稱,新條文進一步嚴謹相關的定義,在字眼上更明確,不存在灰色地帶,但同時也會進行廣泛的宣導、說明、解釋,並會將新文本與原有文本條文進行比較,讓社會更清晰了解相關條文,有信心釋除公眾對條文的疑慮。

黃少澤強調,“突發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與“謠言罪”的情況是完全不相同,前者只在突發公共事件下才適用,即在緊急預防狀態以上才適用,如颱風時要在懸掛八號風球或以上才適用,後者則是任何時間也適用,所以前者的條文是非常嚴謹的。

黃少澤續說,本月底將會到立法會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屆時將逐字逐條文進行討論,目前當局的態度是仍是開誠布公,任何意見也是很好的參考和借鑑,歡迎社會人士及團體繼續就法案發表意見。

有關涉及香港居民來澳販毒的情況,黃少澤表示,根據統計數字, 2018年1月至6月共有27宗,涉及33名香港居民。今年首6個月則有30宗,比去年同期增加3宗,涉及人數有40人。雖然數字上增加不多,但是有上升趨勢,因此,警方正不斷推進及增強相關執法工作,並與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加強合作,希望通過雙方努力遏止香港居民來澳進行販毒的情況。

有關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俗稱 “換錢黨”)及衍生的犯罪問題,黃少澤表示, 去年全年截獲涉及換錢黨的有3,050人,其中2,269人被遣返內地並禁止入境一年。今年已進一步加大力度,今年首6個月截獲及遣返的有4,039人,其中3,109人禁止入境3年,希望通過執法工作進一步淨化澳門的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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