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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跟進狗隻報失個案


市政署致力動物保護及監管工作,在處理被捕獲犬隻上有既定的跟進處理流程。就近日有市民反映走失犬隻事宜,市政署十分關注,經查核資料,有關飼主的失犬並非早前捕獲的流浪犬,市政署將繼續協助飼主跟進個案。

根據資料記錄,事主於本月九日到市政狗房報稱有三隻犬隻走失,均有准照且植入晶片。及後市政署已協助尋回其中一隻,並透過掃瞄晶片確認為事主報失的犬隻,已即時通知飼主到狗房認領,該名事主已於十一月十三日領回,而另外兩隻報失犬隻,市政署至今未曾捕捉,包括該名事主報稱的黑色犬。而就事主所指於市政署張貼公告及公佈於網頁的另一隻黑色犬,雖同為黑色雄性但並無晶片,並非事主走失的犬隻,且有關動物於法定領回期限內(十一月十七日)無人認領,獸醫進行評估,因該犬性情兇惡,不適合供市民領養。市政署重申,兩隻外表雖同為黑色但並非同一犬隻,將繼續協助事主跟進有關個案,並將於事主報稱走失犬隻的位置加強巡邏,盡力協助事主。

在處理被捕獲的流浪犬隻上,市政署一直按既定的跟進流程作出處理,捕到流浪犬後,獸醫會為其進行必要的醫療及照顧,同時會掃瞄有否晶片,並將相關犬隻資料張貼於市政狗房內並上載至網頁,倘動物於法定期限內未被領回則被收歸市政署所有,獸醫將作進一步評估,對於健康狀況良好及性情溫馴的動物,則會開放供市民領養。

最後,市政署呼籲飼主須盡責,妥善照顧及看管動物,切勿放養動物,任意其在戶外走動,避免走失或發生意外。市政署亦將繼續加強飼主責任及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大眾對《動物保護法》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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