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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學校校長准照

首次簽發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已通過駕駛學校校長培訓課程人士。

必須遞交文件:

1. 申請信函.
2.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的清晰影印本1張.

必須出示文件:

出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電郵 : info@dsat.gov.mo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費用(或稅項)

准照費用:澳門幣2,000元

印花稅:澳門幣200元 (申請費用的10%)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備註/申請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3 14:46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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