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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SPF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輔助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工作,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性質

項目組


主任

莫苑梨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3樓

電話
(853)8791 3333

傳真
(853)2872 8283

網址
https://www.gaspf.gov.mo/

電子郵箱
edoc@gfce.gov.mo


組織法例

第3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2004年3月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經2009年3月9日第7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

第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5年1月1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3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

第3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3年2月2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延長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

第1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4年2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延長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

 


職責

輔助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工作,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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