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DP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是第8/2005號法律所指之公共當局並行使該法律所賦予的職權,負責監察、協調對該法律的遵守和執行,以及訂定保密的相關制度、監察其執行。
性質
項目組
主任
楊崇蔚
副主任
邱顯哲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8/2005號法律
(2005年8月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2007年3月1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第17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3年11月1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將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職責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為第8/2005號法律所指之公共當局並行使該法律所賦予的職權,負責監察、協調對該法律的遵守和執行,以及訂定保密的相關制度、監察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