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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C

社會文化司

司長

歐陽瑜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風順堂街28號政府總部2樓

電話
(853)2872 6886

傳真
(853)2872 7594

網址
http://www.gsasc.gov.mo


組織法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2/1999號法律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通過《政府組織綱要法》。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第14/1999號行政法規
(2000年1月1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


職權

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1. 教育及青年發展;
  2. 文化及其產業發展;
  3. 體育;
  4. 衛生;
  5. 社會工作;
  6. 社會保障;
  7. 社會重返。

在社會文化司範圍內運作者:

  • 教育基金
  • 體育基金
  • 教育委員會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
  • 文化遺產委員會
  • 體育委員會
  • 醫務委員會
  • 精神衛生委員會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長者事務委員會
  • 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禁毒委員會
  • 總檔案委員會
  • 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
  • 健康城市委員會
  • 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慢性病防制委員會
  • 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
  • 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 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

在社會文化司範圍內運作具專業自主性的功能組織:

  •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 醫療爭議調解中心
  •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 醫療專業委員會

由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者尚有﹕

  • 澳門樂團有限公司
  • 澳大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 澳大創科有限公司
  • 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

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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