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
旅遊基金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資助具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性質之活動,以及資助施政方針每年在旅遊領域內所定之活動。
性質
行政及財政自治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文綺華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
電話
(853)2831 5566,(853)2851 3355
傳真
(853)2851 0104
組織法例
第28/94/M號法令
(1994年6月6日《澳門政府公報》)
通過旅遊基金架構及運作-若干廢止(經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修改)。
基金運作
基金組織由一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該委員會由旅遊局局長、旅遊局副局長、旅遊局行政財政廳廳長及一名經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之財政局代表組成,並由旅遊局局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