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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基金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向具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性質的活動,以及在施政方針中對旅遊領域所定的活動提供財政支援。


性質

行政及財政自治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文綺華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

電話
(853)2831 5566,(853)2851 3355

傳真
(853)2851 0104


組織法例

第43/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11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旅遊基金。


基金運作

基金由一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該委員會由旅遊局局長、兩名旅遊局副局長、旅遊局行政財政廳廳長及一名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之財政局代表組成,並由旅遊局局長擔任主席。

基金由旅遊局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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