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OP
公共建設局
監督
運輸工務司
職能
負責研究、計劃、建造及保養公共建築物、基礎建設及其他公共建設,包括區域合作及軌道交通的建設項目。
性質
一般部門
局長
林煒浩
副局長
沈榮臻
副局長
Luís Manuel Silva Madeira de Carvalho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15/2026號行政法規
(2026年5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公共建設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34/2026號行政命令
(2026年5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公共建設局的標誌。
第99/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6年5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公共建設局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專有工作證式樣。
職責
- 協助制定及執行公共建設的政策;
- 研究及分析公共建築物及基礎建設的建設方案;
- 負責區域合作的建設項目的研究、協調及執行;
- 負責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的研究及實施;
- 促進公共建築物、公共特別設施及基礎建設,尤其包括公共道路、行人通道、隧道及橋樑,以及公共排水系統的各類工程的編製計劃及實施;
- 實施引致海岸線延長或填海造地的工程;
- 保養及維修公共道路、行人天橋、行人隧道及公共排水網;
- 根據第28/2004號行政法規所核准的《公共地方總規章》的規定,對私人於公共地方進行的工程發出准照;
- 依法對排入公共污水及雨水排放系統的情況進行監管;
- 根據適用法例的規定,在其職責範圍內進行監察及科處處罰;
- 就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推動及實施的基礎建設網絡和公共排水系統發出意見書;
- 研究並建議屬其職責範圍的適當措施;
- 參與民防架構的工作;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執行上級指派的屬其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