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於7月17及18日一連兩日就修改《廣告活動法》舉行社會團體專場公開諮詢,以及第二場公眾諮詢會,廣泛聽取和收集意見。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藥物監督管理局、土地工務局、房屋局及市政署代表出席諮詢會。
經科局表示,特區政府以便利營商為導向,以良政善治為目標,對現行廣告活動制度進行了整理,以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施政目標。法案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明晰定義及優化原則規定、優化特定商品或服務的廣告準則、規範新型廣告模式、優化行政審批制度、完善行政監察制度及優化行政處罰制度等。
兩場諮詢會合共約有90名的社會團體代表和市民出席,普遍認同修法有助廣告行業健康發展,亦能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社會團體代表及市民均提出了多項意見及建議,包括建議簡化廣告審批程序及明確廣告主體定義等。
經科局回應指,特區政府希望廣泛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並會對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作綜合分析整理,完善《廣告活動法》的修法內容。呼籲社會各界踴躍於8月2日諮詢期結束前透過網上、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方式提交意見。
為更好地收集社會各界對修改《廣告活動法》的意見,經科局將於7月26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增設一場公眾諮詢會,歡迎市民透過專頁、掃描圖文包二維碼或辦公時間致電28575472或28575439報名。詳情可瀏覽公開諮詢專題網頁(https://www.dsedt.gov.mo/zh_MO/web/public/pg_alapc)。
修改《廣告活動法》公開諮詢 (7月4日至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