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配合鼓勵生育政策,繼續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將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規定的補貼期間延長一年,即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2026年12月31日前分娩或其他情況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 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