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提醒小販按時透過“商社通”或到市政署各服務中心辦理准照續期
根據第22/2024號法律《小販管理制度》,在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小販准照持有人,須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60日内(即2026年11月至12月期間)向市政署申請辦理續期,逾期者將因准照有效期屆滿失效而導致須終止其經營活動。市政署提醒各小販准照持有人務必於法定期間,儘早辦理相關續期手續。
續期申請可透過「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辦理,並可自行列印相關之續期准照。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於辦公時間內親臨綜合服務中心、北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及石排灣分站辦理手續。查詢上述地點的資訊,可掃瞄有關二維碼、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或瀏覽市政署網頁 www.iam.gov.mo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