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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行政程序法典》

為全面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特區政府對《行政程序法典》進行全面檢討,包括簡化行政程序、進一步推動程序電子化,以及優化行政程序一般原則等,以提高公共行政當局的效率及管治水平。

為推動落實有關修法工作,特區政府成立了專責跟進小組,透過吸納本澳行政法領域的專家及專業人員長期積累的經驗,審慎考慮不同法律體系有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的相關法例,就《行政程序法典》提出了認為適當的修改建議。特區政府現正式開展公開諮詢,諮詢場為2026年10月9日至11月9日,期望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詳情請參閱諮詢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