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時限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可以通過親臨櫃枱、「一戶通」/網上意見箱、來電或來信方式進行辦理。
提出的問題內容請盡可能指出針對的事項或公共服務、說明所涉的日期、時間、地點、和詳情,以及提供倘有的文件資料。
服務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櫃台: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電話:(853) 8866 8866(非辦公時間設有留言服務)
網上辦理:
使用「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上意見箱
郵寄申請:
免付郵資,信封上只須寫:“政府資訊中心”或“CIP"
費用
免費
服務承諾
將市民的投訴和建議轉介予專責部門:正式立案日起計 6個工作日內將問題轉介予專責部門
將專責部門的答覆轉達予市民:
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轉告
6個工作日內以書面轉告
備註
政府資訊中心在市民提供足夠資料的情況下,方能為有關問題立案和作出轉介處理。因此,市民對公共部門提出投訴時,應盡可能指出針對的事項及其發生的時間、地點或涉及人物等;提出建議時,應陳明具體內容。此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 如果以匿名方式提出,專責部門可能不予處理;
- 如果要求個人資料保密,政府資訊中心會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作出指引;
- 如果投訴的問題涉及直接、個人及正當利益時(即直接涉及立案人的個人利益且受到行政行為侵害時),必須提供立案人的個人身份認別資料,最少要具姓名和地址。
- 如要求把專責部門的回覆翻譯為另一種官方語言或英語者,時間會延長 5個工作日。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http://ocpes.cip.gov.mo/#forward,亦可透過親臨、電話、電子郵件、郵遞方式查詢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電話/電郵/公函郵遞或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身份證明文件(只適用於親臨領取公函)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