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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

認定簽名的文書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授權人須親身前往公證署,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遞交已撰寫的授權書(在公證員面前簽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公證署:
第一公證署: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第二公證署: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3樓
海島公證署:澳門氹仔布拉干薩街 313號金利達花園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費用

一般:認定一個簽名為澳門幣 10元;

作出特別註明:澳門幣 2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後即時完成。


備註/申請須知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6 09:05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